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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社区引导人们孝老爱亲
来源: 成都日报  2015-03-23 10:59:00   责任编辑:陈笠翁  www.k618.cn
内容提要:为加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昨日,彭州市检察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原告所在社区,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邀请该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旁听,引导人们孝老爱亲。

  【图语:赡养纠纷】

  为加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昨日,彭州市检察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原告所在社区,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邀请该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旁听,引导人们孝老爱亲。

  据了解,该案原告文某某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育有五个子女。老人的大儿子拒不承担赡养义务,不准老人到安置房居住,与其他兄弟姐妹关系也较为冷淡。彭州市检察院民行部门了解情况后,决定向彭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老人协调赡养问题。检察官多次到老人居住地了解其生活状况,分别与其子女交谈,掌握了案件矛盾症结所在。为通过这一真实的案件对当地村民进行警示教育,该院民行部门积极与法院协商,将老人居住的彭州市天彭镇四方社区作为庭审地点,向社区民众传达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庭审前,案件承办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旁听的人大代表和与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和调查取证开展流程,解答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疑问。庭审中,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时指出,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都应该为下一代做好榜样,家庭和谐才能家业兴旺,并教育文某某的子女应孝敬关爱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在原告居住地开展庭审活动,吸引了上百名村民参与旁听,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场有人民监督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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