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误认为传统孝道只讲子孝,只是强调做父亲的权利。其实这是对传统孝道的曲解。先秦时期孝道中的父慈子孝思想相辅相成,和后代的思想相比较,父慈的思想比较突出,只是到了战国末年尤其是秦汉以后,孝道中父慈的一面才被父为子纲湮没、覆盖。
先秦早期父慈子孝的思想屡见于典籍之中。重视父慈是先秦孝道的一个重要特点。《尚书、《左传》、《论语》、《周礼》等文献中都有这种观念的反映。最早反映父慈思想的是《尚书康诰,当时周王训诫康叔日:“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字”在这里通“慈”,也就是说做父亲的如果不慈爱自己的儿子,反而怨恨自己的儿子,与此类似兄不友于弟,做弟的也不能对其兄恭敬。这样就会带来上天的惩罚,带来大的混乱。这里从反面说明父亲慈爱自己的儿子重要性。春秋早期,《左传·隐公三年》提出:“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这里反映出春秋时期人们已经把父慈和其他五种行为品德的具备看成是社会生活中的六顺。春秋末年,孔子提出。理想的政治秩序应该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做父亲的要把自己的儿子当作儿子,实质上也就是要求父亲要有怜惜儿子之心。
由于先秦思想中比较重视父慈与子孝的相互对应,因此当时人们从不同侧面对父提出了一些要求。集中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求父对子进行良好的教育。《左传·隐公三年》,卫大夫石蜡劝谏卫君:“臣闻爱子教子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当时卫国的公子州吁,其母为嬖人,即州吁是卫国国君的庶子,但是他因得到卫君的宠爱,爱好武事,石蜡认为,如果任其妄为,势必造成“贱妨贵,少凌长,远间亲,新间旧,大,淫破义”的不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西周、春秋时期的父教主要是教导子女要遵从周礼的要求。除此之外,父教的内容还有忠君等政治道德,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当时晋国国君晋怀公继位的时候,要求大臣狐突召回他追随重耳的儿子,狐突面对这种要求回答说:“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避也。”由此看出,儿子踏人仕途之后,做父亲的也要教导儿子。其次要求父亲“宽惠有礼”。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作为一种补救,苟子提出为人父者就应该宽厚仁爱,行为符合礼。“礼”在苟子的思想中是指“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贫富轻重皆有称者”的度量分界。苟子特别强调发挥了“礼”在治国平天下的群体秩序规范。在礼义的践履过程中强调“礼义之中”,强调君子的行为不以不正当的难能为可贵,做父亲也是这样,行为要合乎礼仪,因此,他提出了“中父”的概念。“中父”是苟子心目中理想父亲的楷模,在现实中“中父”要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仪的要求,利益和道高于一切,为此苟子进一步提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另外要求父亲要“贤”。
孟子提出人乐有贤父兄。而“贤”的基本内涵为“仁”。孟子认为“仁之于父子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在孟子看来,“仁”对于父子就像是舌对于鲜美的味道,眼睛对于美丽的颜色,耳朵对于愉悦的声音,是天性之所在,君子时刻要培养自己的道德品格,这样才能保持这种天性。从孟子的整个思想体系看,他主张人生而具有“仁、义、礼、智”四端。小人之所以为小人是因为没能很好地保持四端,君子之所以为君子是因为很好地保持、发扬了四端。孟子的这个思想反映在对父的要求上,就是要做父亲的保持天生“仁”的本性,成为贤父。最后,要求父亲要“达子之志也”。《仪礼·丧服》提出“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也就是说,为父者要充分考虑子的情感感爱,在妻子死后三年再娶。这种对亲子慈的思想也经常反映在记述先秦思想的其他文献之中,《公羊传》文公十五解经“齐人来送子叔姬”,认为“来”是怜惜叔姬被弃,叔姬有罪,怜惜什么《公羊传》解释说,父母对于子女,即使他有罪,仍好像他受了冤枉一样。这是自然的舔犊之情。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父慈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来自自然天性“仁”和父子之间的血缘亲情。一是来自社会性要求的“周礼”及“礼仪”——群体性的社会规范。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父慈的内涵是随着历史变化不断地改变的,从西周时期的合“礼”到战国时期的合乎“礼仪”,这主要是指父慈的社会要求方面,父慈的另一面——亲子之情则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