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讲堂>【古语新解】9哀毁骨立
【古语新解】9哀毁骨立
来源: 立身国学教育  2014-11-28 21:42:00   责任编辑:沈碧梅  www.k618.cn
内容提要:韦彪字孟达,扶风平陵人也。高祖贤,宣帝时为丞相。北宋时,有人把晋朝司马彪《续汉书》志三十卷,刘昭注,与之合刊,成今天《后汉书》。

   【哀毁骨立】

  【语出】《后汉书·韦彪传》


  【语出原文】《后汉书·韦彪传》

  韦彪字孟达,扶风平陵人也。高祖贤,宣帝时为丞相。祖赏,哀帝时为大司马。

  彪孝行纯至,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服竟,赢瘠骨立异形,医疗数年乃起。好学洽闻,雅称儒宗。建武末,举孝廉,除郎中,以病免,复归教授。安贫乐道,恬于进趣,三辅诸儒莫不慕仰之。

  显宗闻彪名,永平六年,召拜谒者,赐以车马衣服,三迁魏郡太守。肃宗即位,以病免。征为左中郎将、长乐卫尉,数陈政术,每归宽厚。比上疏乞骸骨,拜为奉车都尉,秩中二千石,赏赐恩宠,俟于亲戚。

  建初七年,车驾西巡府,以彪行太常从,数召入,问以三辅旧事,礼仪风俗。彪因建言:“今西巡旧都,宜追录高祖、中宗功臣、褒显先勋,纪其子孙。”帝纳之。行至长安,乃制诏京兆尹、右扶风求萧何、霍光后。时光无苗裔,唯封何末孙熊为酂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参后曹湛为平阳侯,故不复及焉。乃厚赐彪钱珍羞食物,使归平陵上冢。还,拜大鸿胪。

  是时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故守职益懈而吏事浸疏,咎在州郡。有诏下公卿朝臣议。彪上议曰:“伏惟明诏,忧劳百姓,垂恩选举,务得其人。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孔子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绰优于赵、魏老,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然其要归,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帝深纳之。

  彪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后,多以苛刻为能,又置官选职,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谏曰:“臣闻政化之本,必顺阴阳。伏见立夏以来,当暑而寒,殆以刑罚刻急,郡国不奉时令之所致也。农人急于务而苛吏夺其时,赋发充常调而贪吏割其财,此其巨患也。夫欲急人所务,当先除其所患。天下枢要,在于尚书,尚书之选,岂可不重?而间者多从郎官超升此位,虽晓习文法,长于应对,然察察小慧,类无大能。宜简尝历州宰素有名者,虽进退舒迟,时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职周密。宜鉴啬夫捷急之对,沉思绛侯木讷之功也。往时楚狱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职,而类多小人,好为奸利。今者务简,可皆停省。又谏议之职,应用公直之士,通财謇正,有补益于朝者。今或从征试辈为大夫。又御史外迁,动据州郡。并宜清选其任,责以言绩。其二千石视事虽久,而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赏,勿妄迁徙。惟留圣心。”书奏,帝纳之。

  元和二年春,东巡狩,以彪行司徒事从行。还,以病乞身,帝遣小黄门、太医问病,赐以食物。彪遂称困笃。章和二年夏,使谒者策诏曰:“彪以将相之裔,勤身饬行,出自州里,在位历载。中被笃疾,连上求退。君年在耆艾,不可复以加增,恐职事烦碎,重有损焉。其上大鸿胪印绶。其遣太子舍人诣中臧府,受赐钱二十万。”永元元年,卒,诏尚书:“故大鸿胪韦彪,在位无愆,方欲录用,奄忽而卒。其赐钱二十万,布百匹,谷三千斛。”

  彪清俭好施,禄赐分与宗族,家无余财,着书十二篇,号曰韦卿子。


  【语出简介】

  《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由南朝刘宋时的范晔(398年-445年)所著,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八志自司马彪《续汉书》补入),记载了从王莽(6年)起至汉献帝(189年)的183年历史。

  《后汉书》由我国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后汉书》是继《史记》、《汉书》之后又一部私人撰写的重要史籍。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后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共196年的史事。

    《后汉书》纪十卷和列传八十卷的作者是范晔,李贤注,此书综合当时流传的七部后汉史料,并参考袁宏所著的《后汉纪》,简明周详,叙事生动,故取代以前各家的后汉史。北宋时,有人把晋朝司马彪《续汉书》志三十卷,刘昭注,与之合刊,成今天《后汉书》。 
【本文责编:沈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