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民国成立后废除。那时,人们对皇帝或尊长是不能直呼或直书其名的,否则就有因犯讳而坐牢甚至丢脑袋的危险。避讳常见的方法是用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别的字来代替要避讳的字。这样一来,中国历史上就出现了不少把人名地名或事物名称改头换面的奇怪现象。避讳给古代文献造成了一定的混乱,给今天的阅读造成诸多不便。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是如此,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的变为“郭太”了;叫“郑秦”的,也变为“郑太”了。
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不名母名也。
又如苏轼祖父名“序”,即讳“序”字,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叙”字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