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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四次婚姻背后的辛酸
来源: 立身国学教育  2015-08-05 14:03:00   责任编辑:沈碧梅  www.k618.cn
内容提要:这些人物,往往生前就已经是明星,甚至是耀眼的明星。那么,唐代什么明星最炫目呢?我估计,很多人会说是诗人。这两句诗,毫无疑问,饱含着李白心中的愤慨不平,折射了李...

【图语:李白】

  唐代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各行各业都有一批名垂青史的人物。这些人物,往往生前就已经是明星,甚至是耀眼的明星。那么,唐代什么明星最炫目呢?我估计,很多人会说是诗人。

  据我所知,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大家之所以会有这种认识,主要是受了文献记载的“误导”。文人历来有编撰文学佳话的传统,一个文学家,哪怕他是一个穷困潦倒、坎坷落魄的诗人,但凡有丁点儿可充作人们茶余饭后谈资的事情,都会被夸张、放大之后,郑重其事地写进诗文,传之后世,越传越神。使得不明真相的后代人,都以为这些文学家生前就是他们那个时代最闪亮、最荣耀的明星,深信不疑。而真正于生前受到大众热烈追捧、享尽荣华富贵的明星,因为自己不会写文章,也缺少替他们树碑立传的人,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光芒日益黯淡,直至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

  唐代的确流行读诗、写诗,上自帝王将相、公主嫔妃、封疆大吏,下至贩夫走卒、市井无赖、江洋大盗,的确都有喜欢读诗、写诗、懂得尊重诗人的人,以诗会友的故事不少,因诗受赏的事情也偶有发生。但是,可以肯定,吟咏诗歌,在唐代仍然是相当小众的一种文化消遣,绝不像今天体育、娱乐业这样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形成了很大的商业市场。除了白居易偶尔有人愿意出钱购买其若干首作品之外,唐代的其他诗人,包括王维、李白、杜甫、李商隐等超一流的诗人,他们都不曾因为发表诗歌作品,得到过分文的稿酬或者说版税。唐代的诗歌创作,因为没有形成市场,完全是无偿的。作诗,基本上属于文人士大夫的一种雅兴,并没有成为大众娱乐。

  跟今天差不多,唐代最受大众追捧、最炫目的明星,也是娱乐明星。关于这类明星生前受到大众的欢迎和帝王的隆遇的情形,虽然没有留下详细的文献记载,但是,李白、杜甫等人的诗歌和若干文献记载,仍然透露出了这种信息。

  李白的一首《古风》诗中,有“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两句。这两句诗,毫无疑问,饱含着李白心中的愤慨不平,折射了李白平生的坎坷悲苦。倘若李白真的是唐代最受追捧的明星,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愤慨不平和坎坷悲苦呢?

  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一诗,回忆自己少年时代观看公孙大娘舞剑的情形,有“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气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等句子,从中不难看出,舞蹈以及舞蹈艺人在当时受到了大众的热烈欢迎。关于公孙大娘及其舞蹈的受欢迎情况,李白《草书歌行》、郑嵎《津阳门》、司空图《剑器》等诗歌,以及唐人郑处诲的笔记《明皇杂录》都有所反映。其中,司空图的诗歌中有“楼下公孙昔擅场,空教女子爱军装”两句。一个舞者,可以影响当时服装时尚,其璀璨程度,不言而喻。

  舞者公孙大小姐,是否因为舞技出色曾经获得大量财富,因为缺少文献记载,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知道,跟她同时代的乐工李龟年和他的两个兄弟,由于歌舞出色,受到帝王的宠爱,获得过堪比王侯的尊荣和财富。《明皇杂录》卷下:“开元中,乐工李龟年、彭年、鹤年兄弟三人……特承顾遇,于东都大起第宅,僭侈之制,逾于公侯。”可见,这位青年时代的杜甫曾经“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的宫廷歌手,他享受过的荣耀富贵,是诗圣杜甫所望尘莫及的。

  根据这些记载,可以进一步推测,就受到大众追捧和获得金钱财富两个方面而言,《全唐诗》中的著名诗人,都不如《教坊记》中的歌舞艺人。

  说到唐代的明星,可能会有不少人立即想到诗人,想到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李商隐等超一流大诗人。没错,在文学史上,这些人当然都是熠熠生辉的大明星。但是,即使是唐代那样的伟大朝代,作诗基本上也是光着屁股坐花轿的行当,名声不错,挣钱很少实际上是几乎不挣钱。仕途坎坷的,甚至不免于饥寒交迫。据我所知,唐代诗人中,诗歌作品能够卖钱的诗人,只有白居易等极少数几个。除了白居易的诗歌曾经有高丽人出钱购买过,也有个别诗人的作品可以从歌楼酒肆的艺妓那里换得几文酒钱。论经济效益,在唐代,写诗歌远不如写散文。王勃、韩愈等人都因为散文写得好,得到过丰厚的润笔。从文献记载看,韩愈的“谀墓”(替人写墓志铭,吹捧死人)收入,是相当可观的。但是,据我研究,唐代散文的经济效益,还是赶不上书法,一些著名书法家如李邕、柳公权的收入,显然比散文家更加可观。

  其实,无论是散文家还是书法家,唐代文人的收入都不能算高,比起演艺人士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芝麻遇西瓜。唐代收入最高的明星,是歌舞明星,尤其是歌星。唐代郑处诲《明皇杂录》记载,开元年间,音乐人李龟年、李彭年、李鹤年兄弟三人,在当时都是明星,老二李彭年擅长跳舞,老大李龟年、老三李鹤年都擅长唱歌。他们兄弟谱写、演唱的《渭川曲》,妙绝一时,得到唐明皇的高度赞赏,待遇之高,赏赐之丰,无人能及。皇帝赏识眷顾之人,一班王公大臣更是奉为席上嘉宾,极力追捧。因此,李氏三兄弟便财源滚滚。他们在东都洛阳大兴土木,建造宅院,“僭侈之制,逾于公侯”。他们的宅院在洛阳通远里,其中堂的规模之宏大,在当时的洛阳无出其右者。我们知道,那时的洛阳是唐代两京之一,不但王公大臣多有在那里兴建宅院的,就连皇帝也经常会跑到那里住上一阵子。当时的洛阳,其富庶、繁华未必逊色于长安,堪称当时全世界最繁华的都会城市。李龟年兄弟的富有程度,不难想见。当然,世上富贵总难长保。“安史之乱”后,李龟年流落江南,在湖南长沙一带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诗人杜甫,因此有《江南逢李龟年》的名作流传于世。

  从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和白居易《琵琶行》等诗歌以及崔令钦《教坊记》等文献记载看,唐代宫廷是非常重视歌舞娱乐的,其中涌现出了一部分名闻天下的歌舞明星。不难想见,这些歌舞明星中,一定也有像李龟年兄弟那样富比公侯的。

  在歌舞明星过着奢侈豪华生活的同时,许多优秀诗人却挣扎在贫困线上,例如杜甫和他的好朋友郑虔。被唐明皇称赞为诗书画三绝的皇家研究院教授(当时叫“广文馆博士”)郑虔老先生,所过的生活,寒酸至极:常常吃不饱饭,无钱买酒,连招待客人坐的一块薄毡子都买不起!

  这种情况,在唐代开元天宝年间,恐怕也是为广大群众所了解,所认可的。大家都认为,歌舞娱乐明星的金玉满堂是合乎情理、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谁要是胆敢质疑、批评一下这些歌舞偶像明星,大众一定也是坚决不答应的。据我了解,当时曾经质疑、批评过财富分配不公的也只有李白杜甫等少数诗人。杜甫的批评,最为有名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两句诗;在许多人心目中潇洒飘逸的李白,其实也有两句十分有力的诗句,专门表达他对财富分配不公的愤懑之情,那便是《古风》组诗中的“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

  以平庸时代人的眼光去打量伟大的时代,总是会看到许多奇怪现象。

  在我看来,唐代就有不少令人感到奇怪的现象。单以文学方面而论,唐代至少有这样两个怪现象:一个是,唐代诗歌堪称中国文学史上最为璀璨的明珠,可是,唐代没有一家发表诗歌的报纸或杂志,没有一个诗人是向政府领取薪水的专业作家,没有成立过隶属于朝廷的作家协会。另一个是,那时候虽然还没有形成现代稿酬制度报章杂志出版社和书商按照字数、质量、销量,向作者支付稿费或版税,但是,唐代已经有许多作家,他们可以通过写作获取大量钱财,乃至成为富豪。

  这里我要说的是后一个现象。唐代虽然没有稿费制度,大部分作家并不能拿作品去换钱,但是,那个时代确实有一批作家是通过创作活动,得到了大量钱财的。他们钱财的来源,不是稿费版税,而是他人的谢礼、馈赠。富裕的时代,阔绰的人们,出手多很大方,谢礼自然丰厚可观。

  根据文献记载,唐代至少出现过下列因写作致巨富的作家:

  名列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很善于写文章,不但写得快,而且文辞华丽。请他代笔写文章的人有很多,因此,他家里“金帛盈积”。

  李邕不但文章写得好,书法也一流,朝廷中的达官贵人和各地寺庙,纷纷拿着金钱请他写文章。李邕一生,这类文章写过数百篇,“受纳馈遗,亦至巨万”。杜甫有诗描写李邕家的豪华奢侈:“干谒满其门,碑版照四裔。丰屋珊瑚钩,麒麟织成罽(毯子一类东西)。紫骝随剑几,义取无虚岁。”《新唐书》本传上说,当时大家公认,自古以来,因为写文章获得钱财之多,没有人可以比得上李邕。

  韩愈是文章高手,很多人找他写墓志铭,他的“谀墓”收入很丰厚。韩愈写了一篇《平淮西碑》,唐宪宗将这文章的一块石刻赏赐给韩弘,韩弘就馈赠韩愈五百匹绢。韩愈写了《王用碑》,王用的儿子馈赠韩愈一匹带鞍的宝马和一条白玉带。韩愈生前好友刘禹锡在他去世后的悼文中这样写道:“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

  皇甫湜为裴度写了《福先寺碑》,裴度赠送给他车马缯采已经很多,但是皇甫湜仍然很不满意,说:“碑文三千字,每个字三匹缣,给得也太少了!”裴度于是笑着送给他九千匹绢。

  除了这些人之外,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萧俛、韦贯之、白居易等人都得到过不少的润笔。

  当时长安城里盛行找作文高手撰写碑文墓志铭,甚至俨然形成了一个热闹的市场。有的时候,倘若死者后人不能得到某些作文高手的碑文墓志铭,就会被世人视为不孝。白居易跟元稹结交数十年,情逾骨肉。元稹去世之后,其家人请白居易撰写墓志铭。写好之后,元稹家要馈赠白居易奴仆、车马、绫罗绸缎以及银制马鞍、玉带等物,价值六七十万钱。白居易想到自己跟元稹的关系,极力拒绝。元稹家人无论如何都不答应,几次三番给他送去。不得已,白居易只好接受下来,然后再转赠给了一座寺庙。

  既然形成了市场,就会有成交的,也有不能成交的。唐穆宗让萧俛给王士真撰写碑文,萧俛就以王士真没有值得书写的事迹和写了之后必将接受馈赠违背良知,加以拒绝。韦贯之也曾断然拒绝裴均儿子的万缣求铭,表示宁愿饿死也不会给他写墓志铭。

  浏览唐代作家富豪名单,不难发现一个问题:著名作家并非个个皆能通过写作获得财富。最优秀的诗人如李白、杜甫、王维、李商隐等人,就都没有得到过什么馈赠。可见,获财多寡跟艺术成就不一定成比例。

  大唐是诗歌的王国,这一点不光体现在诗人辈出、佳作如林这两个方面,还体现在其他方面,例如,诗歌可以促成美好姻缘。

  唐代有过不少关于宫女因为诉说寂寞、嘤嘤求偶的诗歌流出宫廷后得遇姻缘的故事,其中最为有名的是“红叶题诗”。“红叶题诗”的故事有多种版本,故事男主人公分别有天宝年间人顾况,德宗时人贾全虚,宣宗时人卢渥,僖宗时人于佑、李茵等。情节大同小异,都是宫女题写在植物叶片上、诉说寂寞的诗歌,从御沟流出宫廷之后,偶然被这些男主人公得到。最后,无巧不成书,他们不是结成夫妻,便是有过一段情缘。我认为,这种结尾未必源于事实,大抵是好事者、小说家的演绎。事实有可能是这样的:真的有一些人拣到过宫女诉说寂寞的诗,但是,后来并没有发生什么爱情故事。

  宋人计有功《唐诗纪事》是这样记载的:天宝末年,因为杨贵妃姊妹受宠,其他宫女都遭冷落,她们因此不愿意待在宫廷里虚度年华。于是有人在落叶上题诗,并且投入水中,使其流出宫廷。上边写着这样的诗:“旧宠悲秋扇,新恩寄早春。聊题一片叶,将寄接流人。”自然,就有人捡到了这片叶子,并且广为传播。顾况听说后,就写了一首唱和的诗:“愁见莺啼柳絮飞,上阳宫女断肠时。君恩不禁东流水,叶上题诗寄与谁?”消息传到皇帝耳朵里,于是就放出不少宫女。宣宗朝又有宫女题写在红叶上的诗流出宫廷,被卢渥捡到。诗是这样的:“水流何太急,深宫尽日闲。殷勤谢红叶,好去到人间。”故事就到此为止,并没有结为夫妇之类的下文。我认为,宋人计有功《唐诗纪事》的记载是比较靠谱的。唐人孟棨《本事诗》、范摭《云溪友议》、宋人孙光宪《北梦琐言》等就难免有好事者、小说家演绎故事的嫌疑。

  但是,宫女通过题诗跳出宫墙觅得夫婿的事情,也的确是曾经发生过的。比较靠谱的《唐诗纪事》就记载了下边两则故事。

  一则是:开元年间,朝廷给边关军人发放夹袄,这些夹袄都是由宫女们缝制的。有个士兵在夹袄中得到一首诗,曰:“沙场征戍客,寒苦若为眠!战袍经手作,知落阿谁边?蓄意多添线,含情更着绵。今生已过也,重结后生缘。”这个士兵就把诗交给了主将,主将又上呈给皇帝。玄宗把诗向六宫全体宫女展示,要求作者不要隐瞒,他不会怪罪她的。于是有一个宫女站出来,自称万死。玄宗很同情她,就把她嫁给了得到诗的那个士兵,并且对她说:“我让你们结成今生缘。”当时那些边关将士听说之后,都感动得哭泣起来。

  另一则是:唐僖宗将宫女们缝制的千件袍子分发给边关将士。神策军一个叫马真的人,在袍子中得到一把金锁和一首诗,诗云:“玉烛制袍夜,金刀呵手裁。锁寄千里客,锁心终不开。”马真到集市上卖锁,被人告发,主帅就得知了这首诗,并且报告了朝廷。僖宗命令马真速回京城觐见,把寄锁题诗的宫女嫁给他为妻。后来僖宗避难蜀地,马真昼夜不脱衣服,贴身护卫着他。

  宫廷之外,民间也有因为女子题诗,唤回夫婿之爱、挽回婚姻的故事。濠梁人南楚材到陈颍一带旅游,因为受到当地长官的青睐,乐不思蜀,没有了回家的想法。他的妻子薛媛,就画了自己的像,并且题写了八句诗,诗曰:“欲下丹青笔,先拈宝镜端。已惊颜索寞,渐觉鬓凋残。泪眼描将易,愁肠写出难。恐君浑忘却,时展画图看。”诗画寄到后,她丈夫深为感动,就回到了她的身边,两人不离不弃,白头偕老。唐武宗会昌(841—846年)年间,边关将领张暌驻扎边关已经十年,回家仍是遥遥无期。他的妻子侯氏于是绣了一首龟形回文诗,进呈朝廷。诗是这样写的:“暌违已是十秋强,对镜那堪重理妆。闻雁几回修尺素,见霜先为制衣裳。开箱叠练先垂泪,拂杵调砧更断肠。绣作龟形献天子,愿教征客早还乡。”武宗看到诗后,就让张暌回家团聚。同时赏赐侯氏许多绢帛,以表彰她的才华与对丈夫的深情。

  另一个故事是,一首诗挽回了一桩已经结束的婚姻。毗陵人慎氏,她的丈夫名叫严灌夫。因为没有生子,她被赶回了娘家。悲愤之下,她写了如下一首诗:“当时心事已相关,雨散云收一饷(晌)闻。便是孤帆从此去,不堪重过望夫山。”诗深深地打动了严灌夫,于是他就把慎氏接回了家,和好如初。

  至于通过诗歌传情达意,成就一段风流韵事,这种故事在唐代肯定有过不少。《西厢记》的故事起源于唐代,说的是:举子张生邂逅美女崔莺莺,一见倾心,就写了两首艳诗托莺莺的丫鬟红娘交给莺莺,莺莺答以“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故人来”一诗,一来二去,结成一段孽缘张生终于扮演了始乱终弃的角色,这跟元代王实甫杂剧《西厢记》的情节大不相同。著名诗人元稹跟成都名妓薛涛之间,大约也是有过一段从诗歌酬唱到枕席之欢的风流日子的。

  我认为,唐代之所以能以诗为媒,发生许多男女情爱故事,主要原因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文化修养比较高,普遍喜爱阅读诗歌,对诗人怀有好感和敬意。不像我们今天这样的社会,物欲泛滥,文化素质普遍低下,人们对诗歌和诗人的态度是不屑的,诗人不但难以得到人们的尊重,更是常常遭受人们的嘲笑和蔑视。因为对外开放,因为内部改革,我们的经济快速增长了,我们的军事力量也在逐渐提升,武器装备不断更新。但是,所有这些,都还远不能表示中华民族已经全面进入复兴阶段了。唐代称雄当时世界,不光是经济发达、军事强大,还有文化艺术的全面繁荣,有诗歌创作的空前昌盛诗歌能够促成美姻缘是它的一个小小侧面而已。一个诗歌不被大众欣赏、诗人得不到广泛尊重的时代,不能算是一个有品位的时代。

  自古以来,家庭在教育、管理下一代的分工上,我国的传统方法是“严父慈母”。换言之,父母亲二位大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父亲是严肃可畏的,而母亲则是慈祥可亲的。自然,有规则必有例外。当代文豪鲁迅,曾经写过“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的诗句。即使是唐代那样的封建时代,为人父者也不一定个个都整天板着面孔过日子。

  别的不说,就是著名诗人里边,也颇有为父不严的。杜甫、韦应物、李商隐三位,不但不是严父,简直就是慈父。

  可以证明杜甫是慈父的诗不少。《月夜》中“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是杜甫以嗔怪口吻表现自己对分居异地的小儿女的眷念。当时杜甫在长安求官,他的妻子儿女在鄜州随舅舅生活。鄜州,即今天陕西富县。《羌村三首》其二“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这两句我赞成著名杜甫研究专家萧涤非先生的解释:娇儿之所以缠绕膝下,是担心父亲再一次出远门,离开自己;我不赞成另一种解释:娇儿因为生疏,有点害怕诗人,想亲近又不敢。因此,我认为,杜甫在孩子面前,一定不是一个威严的父亲。这可以在他的其他作品里得到充分的印证。例如,《遣兴》诗有四句写到他小儿子宗武:“骥子好男儿,前年学语时。问知人客姓,诵得老夫诗。”欣赏、得意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八月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关爱心疼之情,渗透纸背。《进艇》一诗中,“晴看稚子浴清江”一句,可以看出,杜甫儿子的淘气、野性通常情况,严父手下只有拘谨的孩子。

  韦应物,早年在做唐玄宗李隆基侍卫的时候,那简直是仗势欺人的流氓无赖。他自己后来在诗中有如下描写:“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蒲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骊山风雪夜,长杨羽猎时。一字都不识,饮酒肆顽痴。”唐玄宗驾崩之后,他失去了靠山,情况倒了过来,“憔悴被人欺”。从此,韦应物折节读书,诗学陶渊明,终于成为一代著名诗人。他的性情也发生巨变,在妻子早逝之后,他扮演起慈父的角色。他在长女出嫁之际所写的《送杨氏女》一诗,简直可以催人泪下:

  永日方戚戚,出门复悠悠。女子今有行,大江溯轻舟。

  尔辈况无恃,抚念益慈柔。幼为长所育,两别泣不休。

  对此结中肠,义往难复留。自小阙内训,事姑贻我忧。

  赖兹托令门,仁恤庶无尤。贫俭诚所尚,资从岂待周。

  孝恭遵妇道,容止顺其猷。别离在今晨,见尔当何秋。

  居闲始自遣,临感忽难收。归来视幼女,零泪缘缨流。

  所谓“杨氏女”,指的是自己即将嫁往杨家的女儿;“尔辈况无恃”,说的是儿女们的母亲早逝,“抚念益慈柔”说的是自己充当慈母角色;“对此结中肠,义往难复留”,是无奈之情;“自小阙内训,事姑贻我忧”,是担忧之情;“赖兹托令门,仁恤庶无尤”,是自我宽慰;“别离在今晨,见尔当何秋”,是离别之情;“归来视幼女,零泪缘缨流”,送女儿出嫁回到家里,流泪哭泣的一定不是只有他的幼女!

  李商隐,不但性情浪漫,擅长写朦胧情诗,他对自己儿子的宠爱,也是毫不含糊的,请看他的《骄儿诗》:

  衮师我骄儿,美秀乃无匹。文葆未周晬,固已知六七。

  四岁知名姓,眼不视梨栗。交朋颇窥观,谓是丹穴物。

  前朝尚器貌,流品方第一。不然神仙姿,不尔燕鹤骨。

  安得此相谓,欲慰衰朽质。青春妍和月,朋戏浑甥侄。

  绕堂复穿林,沸若金鼎溢。门有长者来,造次请先出。

  客前问所须,含意不吐实。归来学客面,[门为]败秉爷笏。

  或谑张飞胡,或笑邓艾吃。豪鹰毛崱屴,猛马气佶傈。

  截得青筼筜,骑走恣唐突。或复学参军,按声唤苍鹘。

  又复纱灯旁,稽首礼夜佛。仰鞭罥蛛网,俯首饮花蜜。

  欲争蛱蝶轻,未谢柳絮疾。阶前逢阿姊,六甲颇输失。

  凝走弄香奁,拔脱金屈戌。抱持多反侧,威怒不可律。

  曲躬牵窗网,衉唾拭琴漆。有时看临书,挺立不动膝。

  古锦请裁衣,玉轴亦欲乞。请爷书春胜,春胜宜春日。

  芭蕉斜卷笺,辛夷低过笔。昔爷好读书,恳苦自著述。

  憔悴欲四十,无肉畏蚤虱。儿慎勿学爷,读书求甲乙。

  穰苴司马法,张良黄石术。便为帝王师,不假更纤悉。

  况今西与北,羌戎正狂悖。诛赦两未成,将养如痼疾。

  儿当速长大,探雏入虎穴。当为万户侯,勿守一经帙。

  从诗中不厌其烦地描写、刻画儿子衮师的情状看,儿子的一举一动,在李商隐眼中,都是聪明伶俐可人的;后一部分的期望,固然有诗人的感慨,但也见出对儿子未来人生的深切关心。通读全诗,李商隐的舔犊之情,是相当感人的。

  大约因为李商隐这首诗中的儿子太聪明伶俐了,以至于后来有这样一种说法:衮师系白居易投胎转世而来。《唐才子传》卷第七、《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一六引《蔡宽夫诗话》,都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白居易退休后,非常喜欢读李商隐的诗文,曾经对李商隐说:“我死之后,倘若能够做你的儿子,就心满意足了。”白居易死去几年后,李商隐生了一个儿子,他就给儿子取名“白老”。可是,等到“白老”长大之后,却发现是个蠢笨之人。后来,李商隐又有了诗中聪明俊秀的衮师。于是,有人猜测,衮师才是白居易转世来的。

  卢照邻是幽州范阳即今天北京市附近人,年轻的时候没有参加科举考试,直接进入到官府谋了个差事做。在唐高祖第十七子邓王李元裕府中做小秘书的时候,受到了李元裕的赞赏与倚重,他曾对人说:“这是我的司马相如。”后来,卢照邻离开邓王府,被任命为新都县(在今天四川成都附近)的副行政长官县尉。

  在新都期间,卢照邻收获了一段凄美的爱情。他的恋人是一位普通人家的女子,姓郭,当然是一位美丽多情的川妹子。骆宾王写过一首题为《艳情代郭氏答卢照邻》的诗,叙述卢照邻离开四川回到洛阳之后郭氏对他的思念之情。其中有“谁分迢迢经两岁?谁能脉脉待三秋?”的诗句。两人都已经分别两年之久了,而且女子是知道卢照邻离开四川的原因的,这女子还在那里苦苦思念着卢照邻,可见这女子不但美丽多情,还非常痴情、善良。

  卢照邻离开四川回到洛阳的原因是:他得病了。什么病?中风瘫痪。从此成了残疾诗人。卢照邻得病的时候,可能还不到四十岁。回到洛阳,就到处求医问药,一直不见好转。在洛阳过了两年,移居太白山下,住在一座茅草屋中。这一时期,他得到一位方士的秘制药丸(玄明膏),用了之后颇见效果。但是,不久他父亲的死去,对卢照邻打击巨大,因为太悲痛了,胃口大坏,药丸一吃进去就立即被吐了出来,根本无法发挥疗效,因此,病情不断加重。

  好在卢照邻是著名诗人,曾经在官场结交了不少朋友,因此,家道贫穷的他,因病隐居之后,也能得到一些官员的资助。根据文献记载,赞助过他的人有太子舍人裴瑾之、韦方贤,左史范履冰、水部员外郎独孤思庄,少府丞舍人内供奉阎知微,符玺郎乔等人。有了这帮官场友好的资助,卢照邻在病情进一步加重的时候,还有能力移居具茨山下。他在那里买了几十亩土地,引了颍河水绕过房屋四周,大概是为了灌溉之用。

  在具茨山的这处居所附近,卢照邻让人预先修造了坟墓,他日常就躺卧在墓穴之中,等待死去。

  卢照邻瘫痪之后,无法自己行走,这样的日子过了十余年,其间每逢春秋时节,为了欣赏烟霞景致,他就让人用轿子把他抬到户外,面对山川烟云,他悠然怅望,久久不愿离去。有一次,他写了一篇《释疾文》,为自己的命运感伤一番。

  最后,卢照邻因为无法忍受疾病的痛苦,决定采取安乐死的方法,在跟亲友一一道别之后,自己跳进颍河结束了生命。

  卢照邻一生,可谓命运多舛。他自己曾经感叹:高宗时代崇尚吏治,他专攻儒业;武则天时推崇法治,他信奉黄帝老子的无为学说;后来朝廷屡次征召提拔贤士,他已经成了残废。其实,我们还可以给他加上一条,刚刚遇到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子,为了养病不得不马上分离,两人从此天各一方。

  卢照邻的诗,可能很多人没有读过,或者读过却没有留下多少印象,但是《红楼梦》中贾宝玉房里首席丫鬟花袭人的名字,大家都很熟悉。一般都认为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给她取“花袭人”这三个字,来自陆游的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花气袭人浑欲醉”之类。但实际上,早在陆游之前,卢照邻的著名长诗《长安古意》中就有类似的诗句。《长安古意》的最后两句是:“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裾。”

  王维有两首诗,一首改变了诗人自己的人生命运,一首改变了一个美貌女子的人生命运。

  改变王维自己人生命运的诗歌,题为《菩提寺禁,裴迪来相看,说逆贼等凝碧池上作音乐,供奉人等举声便一时泪下,私成口号,诵示裴迪》,诗如下:

  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

  秋槐叶落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

  这首诗的写作背景,题目中透露了一点儿。唐代郑处诲《明皇杂录》、新旧《唐书》王维传等文献有更详细的记载,大致情形是:安史乱军占领洛阳、长安之后,有一次在凝碧池边举办大型宴会。安禄山下令,所有宫廷梨园艺人,都必须参加演出,合奏乐曲。乐声一起,梨园艺人“不觉欷歔,相对泣下”。乱军士兵立即拔出刀剑,胁迫乐工继续演奏。乐工们更加悲恸,不能自已。其中一个叫雷海清的乐工,当时就把乐器摔到地上,冲着唐明皇所在的西方痛哭起来。乱军于是把雷海清捆绑在戏马殿,残忍地将其肢解示众。当时被困京城的人们,听到这消息,没有不伤痛欲绝的。被拘禁在菩提寺的王维,悄悄写下了这一首对李唐王朝饱含着眷念之情的诗歌。

  所以安史之乱中王维被俘后,服下泻药,假装得了暗哑之疾。但是,安禄山一向欣赏王维的才华,派人将他接到洛阳宫,强授给他一个职位。所以安史乱军被平定之后,按照当时惩处降贼官员的规定,王维即使能保住性命,也得流放到边远地区。但是,王维最终并没有受到这样的处分,而只是降了两级官职,“下迁太子中允”了事。对王维之所以能够免于重罚,史书中,除了弟弟王缙愿意以自己显赫的官位替兄长赎罪、由于王维等人在囚期间尽力为宰相崔圆作画换得宽大处理等说法之外,还有一种说法:王维这一首表现眷恋李唐王朝的诗作,得到了肃宗李亨的赞赏,博得了李亨的同情,李亨有意对王维网开一面。

  郑虔就没有像王维那样的好运了,他被远贬当时尚属蛮荒之地的敝乡台州(今浙江省临海市)。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王维的这一首诗歌,挽救了他自己后半生的命运,使自己免去了牢狱之苦,不至于客死他乡。

  改变了一个美貌女子人生命运的诗歌,题为《息夫人》,诗如下:

  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

  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

  唐人孟棨《本事诗》记载了这首诗背后的凄婉故事:宁王李宪受宠得意的时候,家中有宠爱的姬妾数十人,全都是色艺双绝的女子。但是,这位王爷偏偏又看上了自家府邸左邻卖饼师傅的妻子。这位卖饼师傅的妻子长得白皙清秀,宁王一见倾心,于是,送给她丈夫许多金钱,把她给娶回了家。一年之后,开元十八年(公元720年,当年王维二十岁),有一天宁王问她:“你还想念卖饼师傅吗?”女子沉默以对。宁王于是派人找来卖饼师傅,让他们夫妻相见。只见这女子注视着前夫,珠泪双流,现出一副悲痛难忍的神情。当时在场的十多个人,都是有名的文人,无不为之感动。宁王于是命他们就眼前情景,赋诗一首。王维借用春秋时期息侯夫人被楚文王俘获之后身处楚宫、数年之内一直不跟楚文王说话的典故,最先作成这一首《息夫人》诗,借古讽今,构思十分巧妙。《本事诗》的记载至此戛然而止,没有交代宁王的反应。

  合理想象一下,宁王读了王维的诗,看到女子仍然对前夫一往情深,加上当时有那么多文人在场,很可能是把女子归还给了卖饼师傅。

  受家庭尤其是母亲的影响,王维很早就归心佛法,精研佛理,诗歌创作也深受佛教影响。他以禅语、禅趣、禅法入诗,创作出了不少表现“空”“寂”“闲”意境、反映山水田园题材的优秀诗歌作品。因此,被后人称为“诗佛”,以与李白的“诗仙”和杜甫的“诗圣”相颉颃。

  上述那两首作品,倘若背后真有那样的故事,我们不妨说,它们也恰好可以展示“诗佛”王维跟慈悲为怀、普渡众生的佛法精神的息息相通:一首渡己,一首渡人。唐代优秀诗人、诗作那么多,但是,如此直接影响人生命运的作品却十分罕见。

  王维有一件事情是令人费解的,那便是他的“丧妻不娶,孤居三十年”(《新唐书》)。王维卒年61岁,可见妻子死时,他不过30岁左右,正当青春年华。

  揆以情理,当有非常之原因。有人说,王维跟玉真公主之间有男欢女爱关系,玉真公主不允许他再婚云云。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当然有可能。因为这符合人性,也符合李唐家族的做事风格。此外,王维年轻的时候也是风流倜傥的。

  从文献记载看,王维没有再婚,还有两个可能的原因:一是他深爱亡妻,二是他笃信佛教。从他数量不很多的表现亲情、爱情题材的作品看,王维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他表现爱情的风格是含蓄、优雅、细腻的。合理想象,他可能对亡妻充满了感情,无法做到移情别恋。笃信佛教,能使他心灵宁静,甘于寂寞。在京城居住,则“斋中无所有,唯茶铛、药臼、经案、绳床而已。退朝之后,焚香独坐,以禅诵为事”(《旧唐书》)。

  “一生几许伤心事,不问空门何处消”(《叹白发》),或许王维看破红尘的同时,也对俗世的男欢女爱失去了兴趣;在蓝田辋川别墅,则邀请丘丹、裴迪、崔兴宗等好友前往,在别墅区内华子岗、欹湖、竹里馆、柳浪、茱萸沜、辛夷坞等景点,弹弹琴,饮饮酒,看看风景,做做诗。即使是对一般人来说,这样的独身生活,也是可以过的。

  襄阳诗人孟浩然,四十岁到了京城长安,想要谋个官。王维非常欣赏孟浩然的才华,一天早上,他邀请孟浩然到自己办公室交流诗歌创作经验。凑巧,当朝皇帝李隆基突然来到,情急之下,孟浩然便藏匿到床底下。王维不敢隐瞒,如实禀告了皇帝。唐明皇听后不但不怪罪,还挺高兴,说“我很早就听说过这个人了”。于是命孟浩然从床底下出来,拜见皇帝。唐明皇问:“你带诗文作品来了吗?”孟浩然答:“不巧没有带来所写诗文。”唐明皇就让他背诵几篇听听,孟浩然奉命背诵了起来:“……北阙休上书,南山归卧庐。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听到这里,唐明皇脸就拉长了,很不高兴,说:“朕并没有不要人才,本来是你自己不求进取,你怎么反而写了这样的作品(潜台词:来无故讥讽我)!”于是便打发孟浩然回了老家,让他继续隐居,一辈子都不给他做官的机会。

  大约一般人读到这个故事,都会为孟浩然感到惋惜,惋惜他因为两句诗丢失了飞黄腾达的大好机会。但据有考据癖的文学史家考证,这个故事是虚构的。理由有两个:一是孟浩然第一次到长安,王维正辞了职,没做官;二是,孟浩然第二次到长安,王维虽然在朝廷做官,但是,按照规矩,普通百姓孟浩然是不可能进入朝廷办公区(宫禁)的。此外,只是从八品上的小官、右拾遗王维,也未必能获得唐明皇大驾光临他办公室的荣幸。总而言之,孟浩然“无官受黜”的故事,应该是好事者杜撰出来的。

  孟浩然没能做成朝廷命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机缘不巧,一个是性情散漫。孟浩然的才华是颇得宰相张九龄赏识的,张九龄被李林甫排挤出朝廷担任荆州大都督府长史期间,曾经邀请孟浩然到他的幕府之中任职。可惜的是,张九龄从此往后,屡遭打击,泥菩萨过河,自身麻烦不断,无法对孟浩然施以援手。襄州刺史兼山南采访使韩朝宗也很欣赏孟浩然的才华,自己奉召进京的时候,邀请他同行,准备把他推荐给朝廷当权者。韩朝宗先行一步,在朝中到处替他延誉,做铺垫。可是,约好在京城跟朝廷有关人物见面的那一天,孟浩然因为跟一帮文友喝酒,没去赴约。韩朝宗当然很生气,就不再热心举荐他了。据说,那一次跟文友喝酒的时候,有人提醒孟浩然该去赴韩朝宗的约会,孟浩然斥责那提醒的人道:“我都已经开始喝酒了,身心俱爽,哪里顾得上别的事情!”于是,继续喝酒,直到散席。

  史籍记载,孟浩然失约之后,韩朝宗不愿意再为他举荐,他也并不感到后悔。依我看,这未必是实情。众所周知,孟浩然是有入世意愿的,他两次到长安,也是想有所作为。他的《望洞庭湖赠张丞相》最后四句“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就是最好的证据。

  孟浩然没有得到一官半职,几次游历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襄阳老家。因为志向没有实现,心情一直不太舒畅,写了不少含有淡淡惆怅情绪的诗歌作品。开元二十八年(740年),王昌龄游襄阳,拜访孟浩然。两人相见甚欢,整天饮酒作乐。结果,孟浩然背脊上即将痊愈的毒疮重新发作,不治身亡,终年五十二岁。

  以世俗的价值观念衡量,孟浩然的一生,是失败的,诗名那么盛,却没有得到一官半职,到死仍是一介布衣。但是,作为诗人,他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在优秀诗人多如天上繁星的唐代,孟浩然的诗歌成就至少可以排列在前十名。他生前赢得了伟大诗人李白的仰慕,死后赢得了千百年来诗歌爱好者的喜爱与敬仰。与他同时代的达官贵人们,全都已经化为粪土,姓名已然无人记得,而孟浩然这三个字却至今家喻户晓。用杜甫的说法,孟浩然虽然生前落魄,但是他得到了“千秋万岁名”,流芳千古。

  虽然孟浩然没有得到官职,但他已经进入了“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的不朽人物行列。从这个意义上说,孟浩然没有什么损失。有损失的是李唐王朝,失去了一个可以为它“润色鸿业”的杰出诗人,失去了一段诗人得到重用、“野无遗贤”的佳话。

  也许有人会说,孟浩然等人缺少政治才干,根本不适合担任朝廷要员。我认为,这是似是而非的观点。一个朝代,假如有一个好的制度,政府官员的作用其实是有限的作用大了才是怪事,那叫弄权。再说,这些诗人做不好宰相,做不好吏部、刑部尚书,在姚崇、宋璟、张说、张九龄手下做个副手,做个礼部尚书,做个文化部长,作协主席之类的,总是可以的。这些诗人“恃才自傲”,往往是有缘故的。一个能做局长、部长的人,却只让他做股长、科长,甚至什么长也不给做,他能没有牢骚吗?识别一个人才不容易,因为他们写过一两句表现性情、发泄牢骚的诗,就不敢任用,是庸主的通病。至少,让这些有文学才华的人做官,总比李林甫、杨国忠之流祸国殃民的主儿好一些吧。我一直认为,能够写出“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这样诗句的孟浩然,做个太平宰相,应该是可以胜任的。

  读过杜甫诗的人,对郑虔这个名字,一定都非常熟悉。因为,杜甫在《醉时歌》、《戏简郑广文虔兼呈苏司业源明》、《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等十余首作品中都写到了他,并且,大多饱含深情,描写生动。其中,《醉时歌》是杜诗中的名篇,许多选本都选了它。此外,郑虔在安史乱军攻占洛阳、长安后被授了个伪职水部员外郎,李唐王朝秋后算账,把他贬谪到了台州(临海),让他做台州司户参军。郑虔到了台州,大大促进了那里文化教育的发展,被当地人尊奉为台州文教的“先驱”、“始祖”、“正宗”。临海城里,有在原郑虔墓址修建的“广文祠”,附近的一条大街也被命名为广文路。

  郑虔一生,喜琴,嗜酒,工书法,善画山水,据说,郑虔对医药也有研究,写过一本《胡本草》,还曾经编撰过历史书,可谓多才多艺。他曾经画过一幅画,上边题写自己的诗作,献给唐玄宗后,玄宗皇帝御批四个大字:“郑虔三绝”,给了他的诗歌、书法、绘画以高度评价。诸多才艺中,使其扬名后世的,主要是绘画。郑虔绘画,生前即与王维齐名。宋代朱景玄《唐代名画录》把郑虔的画评为“能品上”,在其名下说“……能画鱼水山石,时称奇妙,人所降叹。”根据《宣和画谱》记载,郑虔有八幅作品,收藏在皇家美术馆。《宣和画谱》称赞他画的陶渊明像,画出了陶氏“风气高逸,前所未见”。除了皇家,北宋时期,士大夫中也有收藏郑虔画作的。可见唐宋人对郑虔的绘画是相当看重的。

  当然,郑虔也有一定的诗名。玄宗题画的“郑虔三绝”,杜甫《醉时歌》赞他“有才过屈宋”,封演《封氏闻见记》称其“工诗”,辛文房《唐才子传》说他“好琴酒篇咏”,后辈诗人李商隐、皮日休、郑谷等,都曾写诗怀念他。根据这些,说郑虔是一个诗人,大约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郑虔留存至今的诗歌作品非常少,《全唐诗》里只有一首。这首诗的题目是《闺情》,五言绝句,全诗如下:

  银钥开香阁,金台照夜灯。

  长征君自惯,独卧妾何曾。

  这诗算不算是一首好诗?我认为,它当然是一首好诗。

  好在哪里,怎么个好法,需要做一点比较。这是一首写闺中军嫂心情的诗,我们就拿它跟同类题材的王昌龄的《闺怨》、李白的《子夜吴歌》、金昌绪的《春怨》比较一下。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王昌龄《闺怨》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李白《子夜吴歌》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金昌绪《春怨》

  这三首诗,都是写闺中女子对丈夫的深情思念,细腻而准确,她们的形象,栩栩如生,历来被认为是唐诗中写闺中女子心情的优秀作品。

  郑虔的《闺情》,跟它们相比,至少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注重闺中景物的刻画。“银钥”、“香阁”、“金台”、“夜灯”,奢华艳丽,衬托出闺中女子的孤独与寂寞。这一手法,后来被温庭筠继承并发扬光大了。温庭筠一首【菩萨蛮】词云:“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花面将相映。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二、直接表达“不惯独卧”的想法。看起来,这有些过于直白,但实际上它是对南北朝民歌的继承。南朝民歌中有一首《清溪小姑曲》,诗中后两句是这样的:“小姑所居,独处无郎。”不难想见,这是一位性格直爽的女子。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她更像军嫂,更适合做军嫂。王昌龄、李白、金昌绪诗中的军嫂,都太小资了一点儿。

  三、出现了思念对象的形象。王昌龄、李白等人的诗中,都只出现闺中女子形象,她们的思念对象都游离于诗歌之外。而郑虔诗中,女子的一句抱怨,“长征君自惯”,透露出这位军人没心没肺、不懂女人心思的性格特点,是情窦未开的纯爷们类型。

  四、抒情之中有幽默。都是抒情之作,但是,王昌龄、李白等人的诗歌,却是一味地柔情、缠绵,而郑虔的作品,显然还有泼辣、幽默的味道。

  总而言之,即使是跟唐代公认的同类题材的优秀作品相比,郑虔这首仅存的诗歌作品,也可以说是一枚硕果。或许,它之所以能够保存至今,正是因为历来都有人像我一样,觉得它是一首好诗。

  李白的诗文中,有不少表现他豪奢性格的篇什和句子。例如,他26岁时写的《对酒》:“葡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青黛画眉红锦靴,道字不正娇唱歌。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里奈君何!”诗中描写了他在南京的冶游情形,十足一个纨绔子弟的做派。30岁时写的《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李白自曝早年在扬州一带游逛时的仗义疏财:“曩昔东游维扬,不踰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36岁时写的名诗《将进酒》,“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更是给人挥金如土的感觉。

  大概正是根据李白这些诗文,后人得出了李白出生于富商家庭、出手阔绰之类的结论。《新唐书文艺传》径直引用李白自己的话,说他“轻财重施”;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断言李白的父亲是富商,“李客必然是一位富商,不然他不能够携带着那么多的人作长途羁旅。他入蜀以后,把李白养成了一个漫游成癖,挥霍任性,游手好闲,重义好施的人,也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商人地主。”当代著名李白研究专家安旗先生也说李白“确为富商子弟”,并且认为李白一生不少时间客居金陵和扬州,“也跟他富商出身有关”。

  我估计,如今相信这种说法的人不在少数。

  但是,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仔细品味李白的诗文作品之后,我对这种说法产生了怀疑。我认为,李白可能出生于一个并不很富裕的家庭。我的证据有很多,限于篇幅,这里只列举其中的一部分:

  首先是李白的自述材料。李白“从叔”李阳冰《草堂集序》和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新唐书》本传等文献,均说李白是梁武昭王李暠九世孙,李白自己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也说“白本家金陵,世为右姓”。总之都说,李白乃望族后裔。但是,这些都跟李白已经没有实际关系。李白在34岁时写的《与韩荆州书》中,有这样一句话:“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语气上,丝毫没有“富豪”财大气粗的豪情。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李白讲述了一个亲身经历的悲惨故事:李白年轻的时候,跟四川老家的好友吴指南一起去古楚地(今天湖北湖南一带)游历。不料,在游览洞庭湖的时候,吴指南病死了。李白于是素服恸哭,如同死了骨肉兄弟。夏天炎热,尸体腐坏了,李白还趴在尸体上哭泣,路人听了,都为之伤心……数年后,李白回到湖边权殡处,找到吴指南遗骸,将其背回之后,“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请注意,李白说的是“丐贷营葬”。富商之子,迁葬一个朋友,那里用得着乞讨借贷呢?

  其次是李白的生平经历。《唐诗纪事》转述东蜀杨天惠《彰明逸事》记载,有宋人在李白故里调查李白故事,得知李白小时候曾经应聘做过本县小吏。众所周知,小吏身份低下,富豪子弟是不会愿意去应聘的。更为重要的是,李白于27岁那年,在安陆入赘许家。许家虽是名门之后,妻子是宰相许圉师的孙女,但是,入赘在那个年代决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汉书贾谊传》:“家贫子壮则出赘。”颜师古注:“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王先谦补注引如淳言:“淮南俗,卖子与人为奴,名曰赘子。三年不能赎则为奴,主家以女匹之则为赘婿。”可见,只有穷家子弟才会愿意做上门女婿。其实,李白本人也在诗文中透露出了无奈苦闷的心情。例如,《少年行》:“遮莫姻亲连帝京,不如当身自簪缨”。《邺中赠王大》:“投躯寄天下,长啸寻豪英……富贵吾自取,建功及春荣”。可能是许氏病逝,十余年后李白带着孩子离开安陆,移家东鲁,不久,续娶刘氏。

  有人推测,李白的再婚,可能是为解决衣食问题。唐王朝为增加人口,减少鳏寡,诏令地方资助婚姻,作为政绩考核。唐代跟其他朝代一样,也有授田制度。开元二十五年令:入籍丁男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黄小中丁男女……各给永业田二十亩,此外还有院宅地。后来跟刘氏离婚,是因为刘氏嫌弃李白贫穷。所以当李白得到朝廷征召入京的诏令时,就会感到扬眉吐气。有诗为证:“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南陵别儿童入京》)。李白死后,留下一儿二女。李白一个生前朋友的孙子范传正利用做宣州、池州廉访使之便,经过三四年的寻访调查,找到李白孙女二人,“一为陈云之室,一为刘劝之妻,皆编户甿也”,“衣服村落,形容朴野”。自言:父伯禽于贞元八年不禄而卒,兄一人,出游一十二年,不知所在。如果李白的父辈是富商,那么,后来是怎么败落的呢?需要有合理的解释。

  再次,李白诗文透露出的信息。漫游东鲁期间,一个叫逢七郎的小吏赠送“斗酒双鱼”,李白让孩子把鱼做成生鱼片,跟小吏吃喝一通,事后还写了《酬中都小吏携斗酒双鱼于逆旅见赠》一诗,称该小吏为“山东豪吏”。倘若李白真是富商子弟,即使这个时候已经家道衰落,一个小吏赠送一瓶酒、两条鱼,不应该如此激动兴奋。纵观李白诗文,夸张艺术随处可见。他27岁左右作《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说自己是“巢由以来一人而已”,33岁作《送戴十五归衡岳序》云“白自谓德参夷颜,才亚孔墨……”。说庐山瀑布是“飞流直下三千尺”,北方雪花是“燕山雪花大如席”。李白自己早有自知之明,20岁作《上李邕》:“时人见余恒殊调,见余大言皆冷笑。”安旗先生认为,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散金三十余万”之“金”即“开元通宝”,推测“三十万”为夸大其辞。但是,他也断言:“……李白之确为富商子弟。”认为李白一生常客居金陵及扬州,也跟他富商出身有关。安旗先生这样推测,是因为他心里只把李白的“三十万”打了三折左右,认为实数当为十万。其实,按照李白夸张艺术的比例,“三十万”实际上为三万、三千也是不无可能的。

  此外,一些零星文献记载也可供参考。例如,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说李白父亲李客“高卧云林,不求禄仕”。“高卧云林”,很难用于形容一个成功商人。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李白像你所说的,不是出生于富商家庭,那么,他学剑,学道,饮酒,作诗,到处旅游,拜访名人,从小到大,可以说一天正经工作也没有做过,一个月正经薪水也没有领到过,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他凭什么养家糊口?

  我虽然怀疑李白不是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是也没有否认李家可能是薄有财产的人家。另外,请不要忘记如下六个事实:

  第一个事实,李白生长活动的年代是唐王朝的全盛时期开元天宝年间。那个时代,社会普遍富裕。杜甫《忆昔》诗描写最为形象生动:“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宿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狼,远行不牢吉日出……”情形有如,一个经济发达国家,普通家庭的孩子完全有财力实现周游世界的理想。

  第二个事实,那个时代的达官贵人有招待、接济文士的爱好和传统。安旗先生指出,《将进酒》“五花马”“千金裘”泛指名贵之物,并且认为是开元二十三年(735年)李白应邀游太原时,友人元演(其父亲当时为太原留守)所赠。

  第三个事实,李白的四次婚姻中,有两位妻子是前朝宰相的孙女。这两次婚姻,李白很可能是牺牲了爱情和审美的需求,却换得了经济和社会地位的补偿。有专家猜想,许圉师的孙女在做李白妻子的时候,年龄已经老大不小。

  第四个事实,李白是正式加入道籍之人。他的一生漫游,大多是寻仙学道,得到道友的资助,乃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那位招待他在太原住了一年时间的元演,就是一位道友。

  第五个事实,李白是著名的诗人。在那个全社会都以背诵、创作诗歌作为主要文化消遣的国度,一个著名诗人,是人们争相款待的对象,所到之处,往往成为宴席上的嘉宾,不愁没有饭吃,没有酒喝。

  第六个事实,李白生于大家族中。李白又称“李十二白”,就是说,他在本家同辈中排行十二。可见,李家是一个人丁兴旺的家族。家族之中,自然少不了有出息的人,在各地做官,有丰厚的俸禄。因此,投亲靠友也能解决一部分生活问题,虽然这当中也会遭遇不少的白眼。李白弥留之际和死后丧葬,是由从叔李阳冰照顾、安排的;李白初到山东,曾遭到族叔“汶上翁”的嘲笑和不屑。

  我认为,李白之所以喜欢在诗文中作“豪奢语”,主要是性格使然,而不是出身使然。出身于普通人家者,不少人喜欢吹牛说大话;而出身于富贵人家者,往往反而喜欢哭穷扮低调,比如杜甫。这大概是可以从心理学上作出合理解释的。

  许多人以为李白一生过得潇洒富足,而杜甫却总是缺衣少食。这个印象是严重不符合事实的。杜甫一家固然因为战乱吃过不少苦,但是他祖、父皆是朝廷命官,母亲是当时望族清河崔氏的大家闺秀,妻子也是朝廷官员的千金,他家在洛阳、长安两地都有田产,薪水丰厚的亲戚朋友不少,他们多曾给予杜甫切实的帮助,杜甫本人也实实在在地从朝廷领过几年薪水一句话,杜甫一生的经济收入,比李白要可靠、稳定得多。

  人的好恶之情,是容易走极端的。对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我们总是愿意讲述或听到他们光鲜的一面。于是,你一言我一语,日积月累,这些人物便成为光芒四射的发光体。实际上,那些历史人物,他们的人生往往充满坎坷苦难,也曾经有灰头土脸的一面,决非许多人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光照日月。以李白为例,大家最爱讲述或听到的是:母亲生他的时候梦见太白金星;贺知章一读到他的《蜀道难》便惊呼为“谪仙人”并当即解下身上佩带的金龟换酒招待他;宫殿上他写的奏折唐明皇很欣赏、留饭款待之际亲手为他调羹、以御用手巾擦嘴(“龙巾拭吐”)、当即得了个供奉翰林的差事,他醉酒后填词或起草诏书曾让杨贵妃为其捧砚台、高力士为其脱靴子,离开朝廷是因为他自己请求,离开之际皇帝赠他许多金银,他最后也不是病死而是酒后捉月落水溺死的,相当浪漫。这些事情虽然不能说全都是杜撰的,但可以肯定,大多数是经过艺术加工、创作、夸张的。实际上,李白也有不少后人不太愿意讲述的事情。

  例如,他早年可能曾经做过县令的“小吏”相当于后来的“门子”,用今天的话说大约就是勤务员、小跑腿。

  李白做过“县小吏”的事情,最早见于宋熙宁元年(1068年)的《匡山大明寺碑记》。稍后,宋代计有功《唐诗纪事》卷十八“李白”引杨天惠《彰明逸事》说,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杨天惠被任命为彰明县令,公事之余向当地知识分子打听本地逸事,结果就打听到了如下关于李白少年时代的逸事:

  “……唐李太白本邑人,微时募县小吏,入令卧内。尝驱牛经堂下,令妻怒,将加诘责。太白亟以诗谢云:‘素面倚栏钩,娇声出外头。若非是织女,何必问牵牛?’令惊异,不问。稍亲,招引侍研席。令一日赋山火诗,思轧不属,太白从旁缀其下句。令诗云:‘野火烧山去,人归火不归。’太白继云:‘焰随红日去,烟逐暮云飞。’令惭止。顷之,从令观涨,有女子溺死江上,令复苦吟,太白辄应声继之。令诗云:‘二八谁家女,漂来倚岸芦?鸟窥眉上翠,鱼弄口旁珠。’太白继云:‘绿鬓随波散,红颜逐浪无。因何逢伍相?应是想秋胡。’令恼不悦。太白恐,弃去,隐居戴天大匡山,往来旁郡,依潼江赵徵君蕤。蕤亦节士,任侠有气,善为纵横学,著书号《长短经》。太白从学岁余,去,游成都……”

  按理说,这样的趣闻逸事,是有助于塑造他早慧、有才的诗人形象的。但是,李白不是一个满足于吟风弄月的诗人,他从小就怀有远大的志向;成名、百年之后,人们又都把他看做伟大的诗人,顶礼膜拜。因此,这种逸事反而成了累赘。无论是李白的自述还是后人的讲述,就都不见这则逸事的踪影。

  李白开元十八年(730年)作于安陆的《上安州裴长史书》是:“白本家金陵,世为右姓……少长江汉。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铭》、魏万(颢)《李翰林集序》、李阳冰《草堂集叙》、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序》、刘昫《旧唐书》李白传、宋祁《新唐书》李白传等都未记载李白早年为县令小吏事。其中《新唐书李白传》是这样写的:“十岁通诗书,既长,隐岷山。州举有道,不应。苏颋为益州长史,见白异之,曰:‘是子天材英特,少益以学,可比相如。’然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轻财重施。”

  那么,是不是因为李白根本没有做过县小吏呢?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有一个现象,让我倾向于认为李白是做过县小吏的。那便是,宋人洪迈在其《容斋随笔四笔》所指出的“李白怖州佐”。洪迈注意到,李白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极口赞美这位安州副官高贵而且贤明,说他名震京城,天才卓越,远在自己之上。洪迈认为,李白以布衣之身入翰林,可见其英才盖世,他敢于在金銮殿上让高力士给自己脱靴子,一个小小州县副官,他用不着如此拘束惧怕。洪迈的感慨是,“……大贤不偶,神龙困于蝼蚁”,相当于今天的白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我认为,这很可能跟李白早年做过县小吏、领教过州县副官的厉害有关系。除了《上安州裴长史书》,李白现存诗歌中,赞美州县副官的作品不少,语言之肉麻、夸张,出人意料。《赠江油尉》、《赠瑕丘王少府》,均属此类。后一首是这样写的:

  皎皎鸾凤姿,飘飘神仙气。梅生亦何事,来作南昌尉。

  清风佐鸣琴,寂寞道为贵。一见过所闻,操持难与群。

  毫挥鲁邑讼,目送瀛洲云。我隐屠钓下,尔当玉石分。

  无由接高论,空此仰清芬。

  一个小小县尉,竟然被李白说成“鸾凤姿”、“神仙气”,让李白因为跟他说不上话,而深表遗憾,作高山仰止状。

  有人以李白当年只有十四五岁为理由,否定他做过县小吏的说法。这理由实在太弱,不值得一驳。随手举几个例子:汉代乐府诗《陌上桑》秦罗敷炫耀夫婿经历,有“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几句;《汉书翟方进传》载:“方进年十二三,失父,孤学,给事太守府,为小吏。号迟钝不及事,数为掾史所詈辱。”唐代,王勃因为对策高中,“年未及冠,授朝散郎”(《新唐书》王勃传)。其中翟方进的遭遇,可以说明,小吏地位是很低下的,掾史(即副官)都可以经常咒骂侮辱他李白惧怕州县佐吏,根源或许正在此处。

  可能有人担心,说李白曾经做过卑微的县小吏,会有损他“诗仙”或“伟大诗人”、“浪漫主义诗人”的光辉形象,我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有谁会因为莲花根茎出乎淤泥而觉其不美呢?更何况,我们还有一句“英雄不问出处”的老话。

  天宝元年(742年)八月,唐玄宗下令征召李白进京。李白接到命令,以为可以从此仕途通达,不再灰头土脸地生活在蓬蒿之间,于是“仰天大笑出门去”,从山东兖州启程奔赴长安。到达长安不久,他在金銮殿受到了玄宗的隆重接见。虽然玄宗并没有给李白安排什么官职,只是让他待诏翰林,但是,这个临时、候补的身份,却让李白有了接近玄宗、接近杨贵妃的机会。

  有证据表明,李白进入宫廷之后,的确也是一位出色的“供奉翰林”。被任命为翰林供奉的当年十月,玄宗携杨贵妃往骊山温泉宫,李白奉命随侍并且写了《侍从游宿温泉宫》等诗。天宝二年(743年)初春,宫中行乐,玄宗亲自作曲,想要以新词入曲,于是急召李白。当时李白正在酒店里喝得烂醉,但是,被抬进宫中,凉水泼面之后,他顷刻之间就写了十余首诗其中八首保留到今天。玄宗十分高兴,赞赏有加。仲春,玄宗游宜春苑,李白奉命跟随并写了《龙池柳色初青听新莺百啭歌》。暮春,玄宗跟杨贵妃在兴庆宫沉香亭前观赏牡丹,一时兴起,命李白创作新词,李白也是沉醉之中一口气就写了三首诗,专门歌咏杨贵妃的美貌。这组题为《清平调词》的三首诗歌,词藻华丽,名句琳琅,“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写出了杨贵妃的美艳神韵,每一首诗都堪称名作。夏天,玄宗泛舟白莲池,李白奉命写了《白莲花开序》。除了上述作品,李白还写过其他一些应制之作。从玄宗的频繁征召、命其作诗这两点看,对于李白的敏捷诗才,他是十分满意的。从另一方面看,李白也完全胜任供奉翰林一职。

  按理说,玄宗李隆基让谁卷铺盖,也不应该让李白走人。但是,卷铺盖回家的偏偏就是李白。天宝三载(744年)春天,李白不得不离开朝廷,离开长安。李白做翰林供奉,前后不过一年半时间。

  那么,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新唐书》本传说是李白自己恳求退出朝廷回到家乡(“还山”)的,“恳求还山,帝赐金放还”。这当然是有缘故的,即李白“自知不为亲近所容”,也就是说,皇帝身边的人已经很讨厌李白,不可能容忍他继续待在皇帝身边,待在朝廷了;李白本人也意识到,继续待在朝廷已经没有意义。换言之,李白得罪了玄宗李隆基身边的人,例如杨贵妃,例如高力士。

  当今权威的文学史教材,一般根据李白的自述,认定是因为朝廷中的权贵谗毁,李白被迫离开朝廷,离开长安。换言之,是朝中权贵将李白排挤出朝廷的。

  我认为,李白恳求还山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一般权贵排斥李白的说法,也不太可信。李白担任翰林供奉期间,未见有任何政治上的企图和行动,他的地位根本不足以跟权贵叫板,不可能妨碍任何当政者的利益。此外,从李白前后的言行看,他是不可能主动离开朝廷的,他离开朝廷,绝对是迫不得已的。无论是皇帝亲近之人的厌恶,还是一般的朝廷权贵的排挤,最后下命令的总归是玄宗皇帝。天宝初年的李隆基,还是能够掌控朝政的。因此,李白的离开朝廷、离开长安,最重要的原因都是玄宗不再喜欢李白。

  玄宗为什么要将李白逐出朝廷、逐出长安呢?主要原因就是:李白误他的事。具体地说,就是喜欢饮酒的李白泄露了宫廷的秘密。范传正说李白“乘醉出入省中,不能不言温室树”,清人王琦怀疑李白“曾醉中泄漏禁中事机,明皇因是疏之”。本来,玄宗召李白进宫是为了点缀文采、“润色鸿业”的,孰料李白是一个贪杯嗜酒、口没遮拦的主儿,这当然使玄宗大失所望,大为不满。李白原本有意模仿汉朝的东方朔,但实际上他做不到东方朔那样超脱飘逸。《玉壶吟》一诗中“世人不识东方朔,大隐金门是谪仙。西施宜笑复宜颦,丑女效之徒累身”四句,就透露了李白承认自己由于没有学到东方朔隐藏真实心迹、滑稽调笑周旋于帝王身边的本事因而弄巧成拙的意思。李白不是司马相如,也不是东方朔,他有较强的自尊心,言语之间难免有锋芒,他常常醉酒,难以做到守口如瓶,他不甘心于只扮演“俳优”角色,忍不住要批判现实。这些,应该就是李白被唐玄宗炒了鱿鱼的主要原因。

  李白于开元中所作《赠从弟襄阳少府皓》诗云:“……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却秦不受赏,击晋宁为功?”有一种版本,紧接着还有“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两句。跟李白有过交往的诗人魏颢在李白去世后所写的《李翰林集序》中,也有“少任侠,手刃数人”的说法。就是说,无论是李白本人的自述,还是他生前好友的记载,李白都是杀过人的,而且所杀不止一人。

  杀过好几个人的李白竟然逍遥法外,公然到处游历,甚至跑到京城,想方设法进入朝廷当差。这期间,没有任何文献记载,有李白曾经受到过惩罚的痕迹。因此,对于李白关于杀人的自述,研究专家多表示怀疑,认为那是文学夸张,并非真有其事。不用说,魏颢是误把李白的吹牛当作真事了。

  诚然,盛唐时期,任侠蔚成风气。骑宝马、佩宝刀、痛饮酒、都市杀人,这些侠客的行为,无不令人艳羡。年轻时代的李白,对侠客也是十分憧憬的,他的诗歌中就曾屡次兴致盎然地描述过侠客种种令人艳羡的壮举。例如,《白马篇》:“酒后竞风彩,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结客少年行》:“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李白的同时代诗人,也写过不少这类诗歌。例如崔颢《游侠篇》:“少年负胆气,好勇复知机。仗剑出门去,孤城逢合围。杀人辽水上,走马渔阳归。”王昌龄《杂兴》:“义士频报雠,杀人不曾缺。”杜甫《遣怀》:“白刃雠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这当中,有些是怀古,对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等历史文献所记载的春秋战国时代侠客的快意恩仇故事表示向往之情。这自然透露出了诗人们建功立业、流芳后世的强烈愿望,说明那个时代的文人普遍有不甘平凡庸碌地度过一生的心理。

  唐太宗、唐玄宗都是对拓土开疆怀有浓厚兴趣的皇帝,曾经频繁发起对周边国家的战争。边关建功,拜将封侯,是典型的“唐人梦”。相应地,那个时代的文人也普遍有了尚武精神。在边关杀敌立功成为人人赞颂的英雄壮举的同时,在都市红尘之中杀人也就不是什么罪孽深重、人人谴责的事情了。

  可以说,诗人们嘴里的“杀人如剪草”、“杀人红尘中”、“杀人都市中”,其实都不过是实现人生理想、宣泄内心苦闷的痛快话并不一定会亲自付诸行动。曾经对“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的古代侠客表示过羡慕之情的杜甫,其实是连鸡吃虫、人烹鸡这样的事情都于心不忍的菩萨心肠。有诗为证,《缚鸡行》:“小奴缚鸡向市卖,鸡被缚急相喧争。家中厌鸡食虫蚁,不知鸡卖还遭烹。虫鸡于人何厚薄,吾叱奴人解其缚。鸡虫得失无了时,注目寒江倚山阁。”

  李白跟杜甫有所不同,他少年时代即学习过剑术,后来出门游历之时,也喜欢随身携带匕首宝剑。对李白有知遇之恩的前辈崔宗之,在《赠李十二白》诗中说李白“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李白的弟子刘全白在《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中也说老师“少任侠,不事产业”,稍晚于李白的范传正在《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序》中也有李白“少以任侠自任”的记载。

  综合上面叙述,我推测:李白虽然没有杀过人,但是,年轻的时候应该是跟人干过架的。所谓的“杀人红尘中”、“杀人都市中”,无非是干架的时候,捅过几次刀子。当然并没有把人捅死肯定只是轻伤。否则,唐代法律也不是吃素的。《唐律》有一条:“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虽因斗,而用兵刃杀者,与故杀同。”

  李白一生结过四次婚,或者说有过四段婚姻生活。从文献记载看,大致情形是这样的:李白的第一、四段婚姻是较为正式的,中间两段似乎只是同居;第一、四两段婚姻的对象都是有来历的妇人,她们的祖先都曾经做过宰相,而且都是权重一时的宰相,中间两段婚姻,前者只知其姓刘,后者只知道是一个山东女子,姓氏都没有留下来;李白第一、四段婚姻,不是常见的男婚女嫁形式,而都是“女婚男嫁”李白做的是上门女婿,俗话所说的“倒插门”。

  四段婚姻生活,李白当然是得到过不少快乐的,但是,烦恼也实在不少。

  李白第一次结婚,是在二十七岁,婚姻的对象是安陆(在今湖北省)的许氏。许氏出身高门望族,其祖父许圉师曾经做过左丞相。许圉师的父亲许绍更是了得,跟唐高祖李渊同过窗,后来被封为安陆郡公。许圉师因为小儿子许自然打猎时杀了人,为抵罪遭到贬谪。但是,百年之间,许家一直是簪缨满门,相当兴旺的。李白这一次结婚,居间搭桥牵线的是一位姓孟的州县副职官员(少府)。

  李白何以能够高攀上这一门亲事呢?文献没有明确的记载,学术界也没有统一的看法。猜测起来,有多种可能。从许家角度讲,一是可能许氏形貌不佳,年岁不小,再不结婚将有老死闺中的危险;二是李白条件不错,会剑术,会作诗写文章,相貌堂堂。从李白方面讲,可能主要是为了方便进入上流社会,谋取仕途晋身的机会,实现他“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政治抱负。李白生于西域,长于西蜀,身世不详,来历不明,甚至有可能是胡人(陈寅恪先生有此说)。用今天的话说,他几乎是外星人(贺知章说他是“谪仙人”,也许就包含这个意思)。要想跻身唐王朝的统治集团,这样的身份显然是不行的。因此,他要通过婚姻改变身份,取得通行证,同时也能拥有一份像样的入仕人际关系资源从后来的情况看,李白的这一动机基本上是落空了的。

  李白跟这位许氏夫人大约生活了十年,生有一女一儿。女儿名平阳,儿子小名明月奴,后改名为伯禽。李白后来带着儿女,移居东鲁(今山东济宁),诗文之中再也没有出现许氏身影。有人以为许氏病故,有人以为婚变,没有定论。我倾向于许氏系病故的说法。

  李白在第一段婚姻期间,大部分时间过着类似隐居的生活。住在安陆白兆山桃花岩,造了石头房子,开垦出山田。耕种之余,每天读读书,时常呼朋唤友一起赋诗、饮酒。应该说,日子过得挺滋润。估计前半段时间,夫妻的关系还是可以的。后半段时间,李白忽然频繁离家外出,有时候是为了寻找做官机会,有时候是为了寻访名胜古迹。合理想象一下,李白夫妻的关系可能有了变化。

  这一段婚姻,最让李白烦恼的是入赘一事。入赘,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一直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情。《汉书贾谊传》有“家贫子壮则出赘”的话,可知是穷人家孩子的一种不得已的出路。即使他是胡人,传统观念相对淡薄一些,但是,从李白内心讲,显然是不情愿的。这种烦恼心思,他的一些诗文中有所流露。例如,《少年行》一诗的“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邺中赠王大人》一诗中的“投躯寄天下,长啸寻英豪”、“富贵吾自取,建功及春荣”等诗句,都不难品味出李白的苦恼心情。

  许氏病故之后,李白带着儿女移居东鲁。李白自己说移居东鲁的原因是“学剑”,所谓“学剑来山东”(《五月东鲁行》)。这当然是诗人在吹牛,实际情况应该是为了生计,投靠亲友。李白的家族,大部分定居在山东。这大概就是后来杜甫等人称李白为山东人的由来。到了山东不久,李白一位名叫李冽的堂弟(当时做着兖州长官佐副的官职),帮助李白续娶了一位刘姓妇人。

  这位刘姓妇人,不是一个浪漫之人,她对李白的诗歌完全不感兴趣,对李白整天只知道饮酒作诗、高谈阔论而不懂得挣钱养家,让她过上吃香喝辣的生活,很快就感到了不满乃至厌恶,二人关系,终于以离婚了结。

  跟刘氏的这一段婚姻生活,李白无疑是很郁闷的。他的远大理想,他的诗酒山水之乐,一定都曾经遭受刘氏无数次的数落、嘲笑和痛骂后来他在诗中把刘氏比作汉人朱买臣妻子,足以证明。这一时期,李白的痛苦也曾多次在诗篇中流露出来。《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中的“鲁人重织作,机杼鸣帘栊”、“举鞭访前途,获笑汶上翁”等诗句可以看到,李白不切实际的言行举止,遭到了鲁人的讥笑。《南陵别儿童入京》一诗最后四句,“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显然是跟刘氏离婚之后,李白郁闷心情的一次大释放。这是天宝元年(742年)的事,当时唐玄宗李隆基征召李白入京,李白以为从此一去,荣华富贵唾手可得。于是,借着这一首诗,发泄了胸中积蓄的恶气。有人说,这首诗是李白告别妻子儿女之作。我认为,这说法不通。李白得到征召好消息的时候,“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不见妻子的身影;假如还没有离婚,以“会稽愚妇”指称现任妻子,也不合情理。此外,有的诗歌注本将“南陵”说成安徽宣州南陵,也是错误的。这是东鲁南陵。据李白研究专家安旗先生考证,在今天山东曲阜西南,全名叫南陵城村,人称南陵。

  李白的第三段婚姻,妇人只是妾,并未扶正。这位妇人原来是李白的一个邻家女子,可能是李白看上她的姿色之后,再想办法纳为妾的。李白有一首《咏邻女东窗下海石榴》诗,专门表现诗人对这女子的爱慕之情。诗如下:

  鲁女东窗下,海榴世所稀。

  珊瑚映绿水,未足比光辉。

  清香随风发,落日好鸟归。

  愿为东南枝,低举拂罗衣。

  无由一攀折,引领望金扉。

  从这首诗看,李白很可能经过了一个暗恋、苦恋、追求的恋爱过程。如果把这一段婚姻理解为李白的自由恋爱,未尝不可。之所以是纳妾,而不是娶为正室,原因可能是这位邻家女子只是普通民女,按照唐律,属于士大夫阶层的李白不得将其娶为妻子。

  这位连姓氏都没有留下来的妾,下落如何,是一直跟着李白生活,还是离婚、夭折了,都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她给李白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颇黎。

  李白的最后一任妻子是前宰相宗楚客的孙女,他们结婚的地点在宋州(今天河南商丘一带),时间应是天宝十二载(753年)之前,李白五十岁左右。今天可以看到不少李白写给这位宗氏妻子的诗歌体书信和他代替妻子写给自己的诗歌,仅天宝十四载就有《秋浦寄内》《自代内赠》《秋浦感主人寄内》等,诗中饱含着思念之情。由此不难想象,宗氏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妇人,李白对她是相当有感情的。

  宗氏妇人基本上是跟李白偕老了的。安史之乱期间,两人离多聚少。李白因为曾从永王李璘,被关进监狱,定为叛逆罪,长流夜郎。其间,宗氏夫人利用其家族关系,设法搭救。李白被赦免返回之后,两人曾经重逢聚首。李白61岁那年,曾亲自送宗氏去庐山拜访尼姑。宗氏跟李白一样,都是狂热的道教信徒,两人都向往得道成仙,一旦羽化而去,可谓志同道合。相比较而言,李白跟宗氏夫人在一起的十来年时间,应该是比较和谐的。

  以今天的眼光看,嫁给李白这样的男人做妻子,实在是女人的极大不幸。他以追求理想为借口,经年累月在外面结交朋友,游山玩水,饮酒作乐;家里有田地,他不管不顾,做甩手掌柜;不但如此,他还生性风流,到处寻欢作乐。李白一生,除了做成诗人,可以说是一事无成没有成为有名的剑客,没有得道成仙,也没有做成他景仰的范蠡、鲁仲连那样的人物。李白的诗名万古流芳,美妙的诗篇给后人无限美的享受,但是,论养家糊口,论照顾妻子儿女,他实在是一个最不称职的丈夫和父亲。

  李白是一个兴趣多样的人,读书、做诗、剑术、学道、旅游、从政、隐居、饮酒,他都曾有浓厚的兴趣;李白也是一个性格外向喜欢交游的人,结伴隐居、携侣同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他都曾热情洋溢地尝试过。从他的一些诗歌作品中看,他的生活,似乎是快乐多多、色彩斑斓的,是颇为热闹的。大概正是因为这些,许多人都对他怀有较为浓厚的兴趣。如果让他们在李白、杜甫之间做一个人生道路的虚拟抉择,可能更多的人会选择李白,而不选择杜甫。理由大约包括:李白的人生较多快乐热闹,而杜甫的人生较多郁闷冷清。

  其实,这是一个不小的误会。李白的快乐热闹和杜甫的郁闷冷清,某种意义上都只是他们的语言表达,是一种假象。杜甫的人生固然充满着郁闷,不乏冷清时分。但是,李白的人生也绝不是充满快乐和热闹的。两相比较,李白的热闹快乐,应该没有杜甫多。杜甫有尽人皆知的官宦家族谱系,李白几代之内来历不明;杜甫可以名正言顺地参加科举考试,李白只能通过非正常渠道(两度跟前朝宰相孙女联姻、向地方官员自荐、走公主后门等等)谋求仕进;杜甫从小便跻身上流社会的交际圈(《江南逢李龟年》“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可证),李白青年时代只能做个县衙门跑腿的小吏;杜甫夫妻恩爱一直有稳定的家庭,李白婚姻多变几度仳离……虽然同是失意落魄之人,但李白的失意落魄远比杜甫大得多,深切得多。由于家族背景尤其是父亲祖父身份的不同,杜甫不妨哭穷诉苦,李白却需要说些大话装裱门面。另外,这跟他们的思想性格也有一定的关系。杜甫崇儒求实,李白崇道尚虚。

  李白固然有一些作品,把他的生活写得热闹多彩,令人羡慕,比如《将进酒》、《金陵酒肆留别》、《梦游天姥吟留别》、《蜀道难》、《古风》(西上莲花山),不是呼朋唤友饮酒吃肉,便是上天入地自由飞翔。但实际上,更多的作品,反映的却是李白的孤独落寞。后者,应该是李白生活更真实的写照。请看例子:

  《送孟浩然之广陵》“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送走孟浩然,李白还久久不愿离去,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无比孤独的身影;

  《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月光入户,难以入眠的思乡游子,除了孤独寂寞,还有一份漂泊无依的惆怅;

  《登金陵凤凰台》“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感慨人世沧桑之余,刻画出的是一个孤独的恋阙逐臣形象;

  《望天门山》“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似乎是在描写自然之景,但其中“孤帆”二字,却使孤独的情绪溢满了天地之间;

  《月下独酌》组诗,尤其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首,不解饮的月亮、随身而动的影子,看起来还挺热闹,而实际上都只能更加显出诗人的孤独伶仃和心中的哀伤;

  《乌夜啼》、《玉阶怨》、《春思》、《子夜吴歌》(长安一片月)、《春夜洛城闻笛》,表面上写的是跟爱人分居两地的思妇,但其中恐怕也是有李白本人的心境与心情的;

  《客中作》,“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当时李白身边应该是有朋友的,但是他并不因此就不感到孤独,他还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

  《独坐敬亭山》:“众鸟高飞尽,浮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鸟飞走了,浮云也飘走了,只有不会飞也不会飘的敬亭山,还在原处。人跟山怎么交流呢?所谓的“相看两不厌”,到底是堪慰寂寥,还是更加寂寥呢?

  …………

  从上边列举,不难看出:与其说李白是浪漫主义诗人,还不如说李白是孤独的歌者来得恰当、准确。古往今来的大诗人,无一不是孤独的。但是,我想不出来,我国文学史上,还有哪位诗人,曾经用这么多首诗篇、鲜明地表现自己的孤独的。

  历来的文学史家都认为,李白一脉传到第三代就绝嗣了。但是,我却认为,李白很可能并未绝嗣。

  李白生前好友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这样叙述李白一生的婚姻生养:“……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宋。”按理,魏颢是了解李白家庭情况的,这个叙述应该是完备的。可是李白本人的诗歌里,只出现过一儿一女的名字,即《寄东鲁二稚子》诗的“娇女字平阳,折花倚桃边……小儿名伯禽,与姊亦齐肩”。此外,还有一首诗也提到儿子伯禽。《送萧三十一之鲁中,兼问稚子伯禽》,其中有“我家寄在沙丘傍,三年不归空断肠。君行既识伯禽子,应驾小车骑白羊”等句。

  这个伯禽,到底是明月奴,抑或是颇黎?《李太白全集》辑注者清代学者王琦认为是不得而知之事,而《李太白全集编年注释》主编当代学者安旗先生,则断言伯禽系明月奴改名而来。

  我有不同于上述两位学者的猜测:伯禽应该是颇黎。

  我的主要论据有三个:一、李白的第一次婚姻,在安陆跟许圉师的孙女结婚,属于入赘,即倒插门。从习俗、情理上讲,李白离开安陆许家,移家东鲁,无论是因为离婚,还是因为许氏病逝,儿子都有可能留在许家,以许为姓;二、李白诗中称伯禽为“小儿”,为“稚子”,当不是一般的爱称,而是实指,在他心中,明月奴是长子。李白写《寄东鲁二稚子》和《送萧三十一之鲁中,兼问稚子伯禽》两首诗的时候,应该已经跟“鲁一妇人”生下了颇黎,他更不可能在有颇黎的情况下,还称明月奴为“小儿”、“稚子”。三、有些人为了圆明月奴改名为伯禽的说法,就猜测说颇黎下落不详,或者夭亡。这种猜测过于武断。李白女儿嫁后死去,魏颢都能够知道并予以指出;李白儿子下落、夭亡,他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不写出来。

  按照传统习俗,明月奴既然被作为许家香火继承者,就不再算是李白的继承人,算做李白继承人的就只有颇黎了。

  李白死去50余年后,担任宣州、歙州、池州三州观察使的范传正,因为仰慕李白的为人及其诗歌成就,利用职务之便,开始寻访李白墓葬所在及其后人的下落。范传正在《新墓碑序》中,对寻访到的李白后人的情况有如下细致的叙述:

  “……访公之子孙,欲申慰荐。凡三四年,乃获孙女二人,一为陈云之室,一为刘劝之妻,皆编户甿也。因召至郡庭,相见与语。衣服村落,形容朴野,而进退闲雅,应对详谛,且祖德如在,儒风宛然。问其所以,则曰:‘父伯禽,以贞元八年不禄而卒。有兄一人,出游一十二年,不知所在。父存无官,父殁为民,有兄不相保,为天下之穷人。无桑以自蚕,非不知机杼;无田以自力,非不知稼穑。况妇人不任,布裙粝食,何所仰给,俪于农夫,救死而已。久不敢闻于县官,惧辱祖考,乡间逼迫,忍耻来告。’言讫泪下,余亦对之泫然。”

  范传正对李白两个孙女的遭遇深表同情,想要帮助他们,将她们“改适于士族”,但是被她们婉言拒绝了。范传正也没有强迫她们,只是“复井税、免徭役而已”。

  从范传正的墓碑记看,后来改名伯禽的颇黎虽然生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但是,这个儿子离家出游12年竟然毫无音讯。合理的想象,无非两种可能:一是旅途之中遭到不测,例如病死,被野兽吞噬,遭强盗杀戮;二是看空红尘,遁入空门,彻底摆脱人间的羁绊。

  以传统的标准衡量,李白是绝后了的。但是,实际上,诗仙李白的血缘很可能并未断绝。这不光是指他嫁为农妇的两个孙女,还包括他那留在许家的儿子明月奴。至于具体是怎样的传承关系,则只能寄希望于对安陆许氏和当涂陈云、刘劝三个家庭谱系的寻访钩稽。

  作为生前即享有盛名的诗人,李白自然是拥有众多粉丝的。1200多年来,李白的诗歌受到无数读者的喜爱,粉丝前赴后继,代代相传。不过,这里要说的只是,李白生前,有哪些粉丝,谁是最懂李白、最有功于李白的粉丝。

  李白生前的粉丝,有文献可考的,主要有这样几位:吴筠、贺知章、杜甫、任华、魏颢、殷璠、李阳冰等。

  吴筠是一个头脑聪明、性情高洁之人,因为没能考上进士,入嵩山拜师学道,后来成为唐代有名的道士。新旧《唐书》李白传均记载,天宝初年,李白南游会稽(今绍兴),跟吴筠结识并且一起隐居过一段时间。不用说,除了对道教的共同信仰,他们也是互相酬唱的诗友。后来,吴筠受唐玄宗的召见进京,向唐玄宗举荐了李白。因此,李白也紧跟着到了当时的首都长安。虽然到达长安之后,李白似乎并未立即受到唐玄宗的接见和赏识,但是,有一个事实是无法抹杀的,即,吴筠是最早向朝廷推荐李白的人。

  贺知章对李白的赞赏,传为千古佳话。孟棨《本事诗高逸》记载,李白初到长安,住在旅馆里(据李白本人所言,跟贺知章初次相见是在长安紫极宫),当时做着秘书监的贺知章因为听说过李白的诗名,主动拜访。见面之后,先是欣赏李白的相貌,在读到李白《蜀道难》一诗时,更是一边朗读,一边赞不绝口,当时就称李白为“谪仙”。可能是因为身上带钱不多,贺知章当时就解下身上佩带的金龟,换了酒跟李白痛饮一场。贺知章的延誉,奠定了李白著名诗人的地位。李白心里对贺知章无疑是怀有深深的感激之情的。贺知章死后,李白一次饮酒之际,忽然回忆起当年跟贺知章相见、贺知章称其为谪仙人并解下金龟换酒的往事,感慨系之,写下了《对酒忆贺监二首》,“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念此杳如梦,凄然伤我情”,感情是很深的。

  任华何许人,现存文献没有像样的记载。从他两首分赠李白杜甫的长篇杂言诗中,我们知道他是李白杜甫的超级粉丝,也是当时一位小有名气的诗人。任华在《杂言寄李白》一诗中,对李白推崇备至,称赞李白诗文“能奔逸气,高耸高格,清人心神,惊人魂魄”。在评点李白几首佳作、叙述李白诗文对皇帝宫女的影响之后,也说了自己对李白的仰慕和千里追随情形,为自己没能遇到李白深深抱憾。

  魏颢,起初名万,后来一度改名为炎。现在我们既可以看到李白赠魏颢的诗《送王屋山人还王屋》,也可以看到魏颢撰写的《金陵酬李翰林谪仙子》和《李翰林集序》。李白赠诗序中交代了魏颢追寻李白踪迹的情形:“王屋山人魏万,云自嵩宋沿吴相访。数千里不遇,乘兴游台越。经永嘉,观谢公石门。后于广陵相见。”诗中也有“访我三千里”的句子。魏颢在《金陵酬李翰林谪仙子》和《李翰林集序》中,也叙述了自己追寻李白踪迹的情况。在交通那么不发达的唐代,如此追寻一个明星诗人,其疯狂程度,非今天一般明星粉丝所可同日而语。

  殷璠,是唐代著名的文学评论家和诗选专家,著名的唐人选唐诗本子《河岳英灵集》就是他编辑的。殷璠称赞李白诗文“率皆纵逸”,对《蜀道难》等篇尤其推崇,“至如《蜀道难》等篇,可谓奇之又奇”,“自骚人以还,鲜有其体调也”。

  李阳冰,是唐代著名的书法家,也是李白的族叔。李阳冰担任当涂县令期间,不但接待了落魄的晚年李白,生养死葬,还替李白完成了其诗集《草堂集》的编辑工作。《草堂集叙》中,李阳冰对李白的为人和诗文作了极高的评价:“不读非圣之书,耻为《郑》、《卫》之作,故其言多似天仙之辞。凡所著述,言多讽兴,自三代已来,《风》、《骚》之后,驰驱屈、宋,鞭挞扬、马,千载独步,唯公一人。”

  相比之下,我认为,小李白11岁的一位诗人,堪称李白生前第一大粉丝兼功臣。他就是诗圣杜甫。杜甫现存作品中,一共有15首写到李白,其中10首是专门写李白的。这些诗歌中,满是杜甫对李白的思念、关心和赞美。其中赞美之语,如: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饮中八仙歌》)

  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与李十二白寻范十隐居》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

  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春日忆李白》)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不见》)

  毫无疑问,这些诗句都是唐代以来对李白人格形象和诗歌艺术最生动传神的描写和归纳。辅以杜甫本人的诗名,它们对李白形象的塑造和诗歌的传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难想象,倘若没有杜甫,没有杜甫的这些诗句,没有杜甫“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不见》)的极力回护,李白的形象未必有今天这般鲜明,生动,可爱。因此,我认为,喜爱李白及其诗歌的读者,都应该对杜甫心怀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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