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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以“道德文章”评判个人
来源: 光明日报  2017-08-16 09:38:00   责任编辑:马骁  www.k618.cn
内容提要:中国传统士大夫人生目标和成就往往被以“道德文章”来加以概括。“道德文章”也是中国社会和历史对个人进行评判的。

  中国传统士大夫人生目标和成就往往被以“道德文章”来加以概括。“道德文章”也是中国社会和历史对个人进行评判的。

   道德文章的要旨,在于“德”与“学”的统一,即如《中庸》所说:“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德”与“学”不是矛盾的,而是相互促进的。

  在中国文化中,“道德文章”精神源远流长。孔子的“文行忠信”(《论证·述而》)四教之法可谓“道德文章”建构的精神发端。孟子将道德文章内在精神一致性概括成“知言养气”说,即“吾知言,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荀子根据一个人所具备的道德(即道德之“行”)和文章(即道德之“言”)不同,将人依次分为宝、器、用、妖四个层次,这即是:“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荀子·大略》)显然,所谓国之宝者即是做到能言与能行的统一。苏轼曾用许多说法表达“道德文章”的概念。如称赞韩愈是“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而勇夺三军之帅。”(《潮州韩文公庙碑》)此处的文、道、忠、勇四个概念显然有着“文行忠信”的痕迹。

  文以载道,道因文传。儒家人生建设有着建设“道德的文章”和实践“文章的道德”两方面的内涵,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统一性。

  第一,文章出于道德,文章传承道德。历史上,对儒家五经或六经等经典的注疏诠释,发掘其中的微言大义一直被作为一切文章的源头,这也是“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精神的具体展开。王充《论衡》强调:“文人宜遵《五经》六艺为文,诸子传书为文”,要“发胸中之思,论世俗之事,非徒讽古经、续故文也。”如此则能“论发胸意,文成手中。”

  正因为文章源于道德,展示君子的道德建构和为人原则,所以这或形成了春秋笔法,或形成了文以载道的精神。《易·大畜》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之卦义,事实上体现了人生建设中的内在之德与光耀于外的关系。韩愈自称为文是“扶树教道,有所明白”。(《上兵部李侍郎书》)白居易自道为文是“惩劝善恶之柄,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补察得失之端,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议文章》)他进而指出,文章之华美是重要的,但是为了美德和正义,为了善良与礼法,那么文章之“刺”正是其重要作用。“圣人之情见于辞。”(《易·系辞下》)事实上,也只有那种说真话、表真情、不媚俗、不媚权的道德高洁之人,才能写出美刺之文。美刺不拘、磅礴大气、为民请命的作文原则,正是刚直之士忧国爱民思想的体现,其文风和品位绝对不是谄媚奸佞之人能够做到的。

  第二,道德为文章之骨,文章凭道德而立。言为心声,文以言志。道德为文章的内核,文章应诠释道德、传承道德,那种巧言令色、文比质胜的现象一直是正直的士大夫们所反对的。欧阳修在《答祖择之书》中说:“心定则道纯,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一个邪恶奸佞之徒,心中没有远大人生理想,怎能发自内心地写出道德高洁、切中时弊、高屋建瓴的文章呢?其为文者,或是文过饰非,或是妖言惑众,或是阿谀虚假。道德与文章事实上完全相悖,这也恰恰证明了其人的邪恶奸佞。

  第三,道德文章内在统一于君子的精神世界。“道德文章”是对士大夫在道德建设与“文章”成就方面的综合要求与评价。道德和文章统一于人的精神境界中。在儒家修齐治平理想中,道德建设既是手段和条件,又是人生的重要目标。有道德即有文章,但狭义的文章不一定即是道德,大块文章只能是美好道德和修齐治平的外化。孔子说的“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宪问》)即是此意。宏大的人生目标也许会达不到,但是必须乐观奋进,积极有为,死而后已。若如此,则个体人生就是有意义的,即能做到青史留名,光耀家谱故里。在此意义上,“道德”不仅已经转化为“文章”,而且道德和文章也已达到完美的统一,展示出光芒万丈的道德形象,并成为后世的道德楷模。

  第四,“道德文章”与历史评价。道德与文章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虽然不能说道德好即代表着文章好,但是若道德顽劣,那么其为文也往往被视于毫无意义。

  传统上对道德的理解可以有多种内涵,但大致可从三个层次判断一个人:第一,他在大是大非面前是捍卫民族大义还是出卖国家利益;第二,他在现实生活中是邪恶奸佞之徒还是温仁敦厚之士;第三,他在为人细节上是严于律己还是存在道德瑕疵。虽然在具体历史时空中,对道德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是,家国目标和民族大义却一直是中国社会及士大夫对道德文章进行评价的主要标准。如包拯、岳飞、文天祥等人,即使他们都不是以文章名于当世,但是以其高洁的道德、崇高的人格和伟大的事业而受到世人的景仰,其所作之文都得到后人的珍藏与传播,并以其立德之业为后世留下重要的“文章”。

  除却以民族大义为标准的判断之外,即使是在个人生活领域,道德有疵者也会影响到其文章的光彩。如传说中的郭象对向秀《庄子注》的采用,一直为士人不耻。韩愈也曾因其媚权和媚俗而一直受到后人的诟病。事实上,文以人废、文以人显之事,不仅历史上屡见不鲜,而且也在历史上一直被认为理所当然。王维因在安史之乱中迫受安禄山的伪职,使其道德形象受到污染,也成为他一生的遗憾,他一直有着“偷禄苟活,诚罪人也……德在人下”(《与魏居士书》)的貌似自谦的负罪感。

  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文章”的精神在当代仍然有着积极的意义。今天,“道德文章”建设目标有了新的内容,人生评价标准也愈加体现多元化和时代性的特色。坚持“道德文章”的精神,有助于有更好地在多元化社会中坚持正确的人生价值导向。弘扬道德文章精神,有助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的时代,要加强道德文章的全面发展,在全新的文化历史环境中,重塑道德文章的时代内涵,促进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落到实处。

  

【本文责编: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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