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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教师的称谓|教授
来源: 立身国学教育  2015-03-30 11:17:00   责任编辑:陈笠翁  www.k618.cn
内容提要:教授是一种高等教育体系中的职称。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图语:古代讲学】

       教授是一种高等教育体系中的职称。在宋代才开始成为教师的称谓,当时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专业都设有教授。在中国汉、唐的大学中即设有此官职;在现代汉语与日本语的语境中,多作为英语“Professor”一词的同义语使用,指在现代高等教育机构(例如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中国汉、唐两代太学都设有博士,教授学生。博士就是后来的教授。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开始设教授。元代各路州府儒学及明、清两代的府学都设教授。清代末年兴办新学后,大学设正教员、副教员。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1924年的大学条例,取消助教授一职。 1927 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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