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语:有偿家教讽刺漫画】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将在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关注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各地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具体要整治有六项内容: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整治的原因:家教直接加重学生负担
省教育厅解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原因,是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直接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严重违背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虽然,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只是少数,但是社会负面影响很大。
集中专项治理时间为2015年6月起至2017年底,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是从现在开始,到今年7月15日。各地和学校,都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集中治理阶段是从2015年7月中旬到年底。
各地将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行为,和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行为要重点查办。
老话题 新整治 有偿家教何时能令行禁止?
“有偿家教”的话题由来已久,这一方面是少数教师以利益为导向,“向钱看”的一种违规行为,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家长群体对“有偿家教”的暧昧态度,多补一堂课,多涨一点儿分,是不少人存在的投机心态。
李大哥的女儿正上初二,成绩不理想,为找家教伤透脑筋。“放在外面培训机构么不放心,如果由自己老师来教,对孩子情况知根知底,我真是巴不得。”“如果能请到,收点费用很应该啊。”
一位反对的家长说,有偿家教会让老师分心,而且增加学生负担,损害教师的形象和师生关系。
再来看看一些网友的观点:
情伤神伤:是应该整顿整顿一下教师队伍了,满脑子都是钱的教师能教出好学生吗?好学生也被教成坏学生了。
小周:要怪就怪这个社会,拜金主义盛行:
一抹云翳:有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疼,老师也是人,也要有房有车,单靠那一点点工资养活自己就不错了,别说养活妻子儿女了,那国家都叫老师去出家当和尚算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只有增加老师的薪水。现在的老师还不如收破乱的。
小象阿布:今昔何夕,孔子是说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孔子教弟子也是有收取束脩的。现在社会在道德上不尊重老师,又不允许老师生活过的有尊严一点,你们想让老师怎么做?其实老师也不容易啊!
杭州某中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表示,有偿家教肯定会有老师去做,作为个人劳动所得有偿也无可厚非:“师德的核心是敬业、爱生,和有偿家教并不冲突。堵不如疏,只有改变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才能从根本杜绝有偿家教。”
早在2010年暑假,杭州市168名特级教师就收到了一份特殊礼物:不做“有偿家教”的承诺书。所有特级教师都要在这份承诺书上签下大名,公开承诺不做“有偿家教”。承诺书签订的同时,杭州市教育局还发出通知,违反承诺者进行通报批评,先进评比“一票否决”。与考评挂钩,这样的“禁令”不可谓不严格。
与之相呼应的,是2010年颁布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国务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表示“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国务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表示“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然而,“有偿家教”为什么屡禁不止,如火如荼?有老师认为,升学竞争压力大,是造成家教市场火爆的直接原因。当前的杭州,对小学生来说民办初中竞争激烈,对初中生来说优高、重高是挤破头也想进的大门,应试教育的现状不改变,“有偿家教”自然很难禁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要彻底杜绝这一问题,恐怕还是要从教师教育、社会引导两方面同时着手。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孟繁华的观点,令笔者联想起“高薪养廉”的做法:“若想从根源上解决有偿家教问题,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性政策要落实到位,比如确保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并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待遇,提升教师的职业尊严感和幸福感,让教师没有后顾之忧,能够真正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