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语:茅山书院】
茅山书院在浙江江宁府(今金坛县)三茅山后,也称金山书院。宋仁宗时处士侯遗所建,教授生徒,并供饮食,达10年有余。
宋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王随知江宁府奏请于三茅斋粮庄田内拨田三顷,供书院赡用。王随死后,书院逐渐废弛,居空徒散,其地为道教崇禧观所占用。
茅山书院在宋初很有影响。范成大在《衡山记》中将茅山(金山)书院与徂徕、石鼓、岳麓书院并列为天下四书院。
南宋端平年间(公元1234—1236年)漫塘刘宰别创于三角山,不久又废。
淳祐年间(公元1241—1253年)知县孙子秀访茅山,因故址重建茅山书院,以待远方游学之士。
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书院为豪门所夺。
咸淳七年(公元1271年)迁至江宁府(今金坛县)南顾龙山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