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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父母节”弘孝道还需“里应外合”
来源: 广西新闻  2015-03-17 11:00:00   责任编辑:施婷  www.k618.cn
内容提要:“家风”是此次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为倡导孝亲文化,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联合其他3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设立“中华父母节”的议案。

 

  【图语:中华父母节】

  “家风”是此次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为倡导孝亲文化,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联合其他3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设立“中华父母节”的议案。

  任何时代,弘扬孝道都是必要的,这关乎人类对自我亦是对责任的认同感。在国人看来,孝亲是中国家庭文化中最具凝聚力的部分。切莫小觑一个节日符号,它足以唤起公众内心的道德与情感共鸣。

  数字说明问题。中国经济网显示,2007、2011和2013年就设立中华母亲节在人民网、中国网、新浪网进行的民调和网投结果是:支持比例分别为75.2%、80.9%和98%。由此看来,设立中国自己的母亲节并未违背民意,亦非专家“道德绑架”讹来。同时,华师大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的“你对妈妈了解有多少”的问卷显示,35%的学生不知道母亲生日,62%的人没有询问过妈妈的身体近况。

  节日(亦纪念日)的存在旨于纪念和提示。晚辈若记得住父母生日,必然会在纪念日临近时思考或回应,譬如谋划礼物、致电问询。因而,否定设立“中华父母节”的思维是有些偏激的—体验节日的形式(如下跪行礼、一律洗脚等)固然值得商榷—但由此引发的争议却无必要。亦即,抛开设立节日与孝行指标间的“性价比”,至少是有益的。因而无必要为设立之后会否立竿见影(社会上子女不孝的案例依然存在甚至出现极端个案)而妄加苛责。否则,就同“保守派”严防外国母亲节这个“舶来品”侵占中华文化市场一样,失之于雅量。

  大道至简,知易行难。要让一个节日成为激活“孝元素”的催化剂,终究离不开外在法制和个人内心两者间必要的“化学反应”。亦即,较之设立“中华父母节”更为紧要的,是发挥现有手段使尽可能多的国人常存孝念,让“这一日”化作“这一生”。

  法律制度应该担当且走在前列。节日的感召力毕竟欠缺刚性,因而有限。譬如国际劳动节、妇女节和儿童节,其存在并未对改善和保障劳动者及妇女儿童权益等问题带来质的改观—纵便“常回家看看”入法,当春节遭遇加班,劳动者的乡愁和亲情依旧大打折扣,常常在生存与情理之间“进退两难”。

  要使节日同孝义之间发生逻辑上的必然关联,就需要法律制度的陪护,如增加劳动监察密度敦促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探索诚信制度配套子女赡养,加速推进社区养老让孝心不至遭遇现实艰难,对生计遇难的孝心人群予以“特别资助”……惟其法制率先担当,让行孝者得利、不孝者受损,孝心才有“避风港”,孝道才有“保温箱”。如果没有这些基础的存在,节日便毫无意义可言。

  孝的教育和批评同样不可或缺。法非万能,不能强令“道德法治化”。因此,孝更需要内心来迎合与实现,这就需要孝的教育。不可否认,作为传播核心价值的载体,精神文明建设有着潜移默化的“自转”功能。除社会大单元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明单位创建”、“孝道讲堂”,还可以润物无声育“家风”,借助“孝道家庭”、“孝星棒”等活动载体将“家和万事兴”同孝的内涵关联起来,在家庭教育、夫妻相处、老幼同堂之间传递“和睦、沟通、宽容、体恤”的情感共识元素,为孝的传播“凿渠引流”。

【本文责编: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