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语:中华玉文化】
“三礼玉论”中之用玉规矩
“三礼玉论”的主要内容,除了管玉的职能机构、古代玉器的形制及意义、古玉的各种不同用途而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即用玉规矩。我们可以想见,在三代之时,玉是重要的政治用品,代表着天地人神,具有崇高的地位。那么,古人在使用玉器的时候,一定是非常严肃,不能有丝毫的轻率亵渎之举。而且,大凡使用玉器的礼仪,一定是非常庄重的场所,人们以凝重的心情奉玉为神灵,也自然会有一个共同遵守的现矩,关于这个用玉的规矩,将“三礼玉论”的有关文字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鉴玉尚质。凡是在礼的规定之中所使用的玉器,所着重的是玉的质地和造型寓意,就是说要突出玉的美质和形意。要达到这一要f求,玉器的表面就必须朴素少饰,不允许雕刻繁杂纹样,以免影响玉质的表现和形意的表达。《礼记·礼器》;有以素为资者,无敬无文......大圭不琢......此以素为贵也。《礼记·郊特牲》大圭不琢;美其质也。意思是很明白的,在礼中所使用的玉器以质素为珍贵。代表天地神灵的礼玉;是最崇高的玉器,应当没有纹饰。如天子所使用的大圭,在形制上是严格按照礼的要求制作。大圭的表面不需要纹样装饰,所需要突出的是玉的美质。事实上玉器的纹样变化万千,若雕刻得不好;反而影响了玉的天然美质的表现,古人对这个规律是非常注重的。在这个问题上,《周礼》也吸相同的观点:璋,邸射,素功。这里讲的素功,就是不加雕饰朴素无华的意思。三礼所论之玉,大都遵循了这个原则。
古人崇玉以素为贵,不以纹饰为论美的标准。这是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原因,当时有明敬无文的信仰。二是在实践中自然产生的审美意识。本来古人认识玉就是从被玉的美质所吸引开始的。充分利用工艺材料美的同时,最大限度发挥这个属性,是相玉理玉的重要法则。这个法则一直沿用至今日,并成了衡量所有工艺美术品艺术质量的标准之一。
我们的祖先最早总结了这个理论,并且把这个理论用于礼器的规定标准、写进国家的典章制度之中,不仅成为玉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对美学的一个重要贡献。
第二个方而是执玉尚谨,这是要求上自天子下至朝臣;凡是在执持玉器的时候,都必须神情庄严、姿势规范,不允许有丝毫的马虎随便及不禁之态。在这方面,《礼记·曲礼》记叙了几策很有意思的规定。
其一是:“帷搏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帷薄乃吧帘,堂乃客堂,趋是小步快走的意思,这是对行走动作的一种规定。古者讲究礼节和仪表,君子要讲究风度。在礼仪场合,无论是在幄帝之外还是在大堂之上,都不允许快步行走。当手捧正器的时候,跨步动作必须做到稳健协调、从容不迫,否则便于礼不合,失掉规矩,同大不敬。
其二是:受珠玉者以掬,受弓箭者以袂,饮玉爵者弗挥。受是接受之意,掬乃鞠躬之态,快是抱服,挥乃挥动也,这是对接受赏赐和馈赠者的一种动作规定。在接受大礼的时候,接受珠玉的人要身体前倾,作鞠躬之状,两手平举至头部以上而共承之。接受弓箭者要用双手托起来承接。用玉杯饮酒的人要注意不能随意摆动手臂和身躯,防止产生酒杯晃荡和洒酒等不合礼仪的后果。
其三是:“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执主器;挪币、圭、璧,则尚左手。行不举足,车轮曳踵。”主器即尊者之器,这出面当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最尊贵的人所使用的玉器,另一种是指玉器中最尊贵,这是对执持玉器的姿势及有关前进动作所做的规定。就是说,凡是在执持至尊至贵的玉器时,要以相当做重的心情和非常慎重的态度,即使要捧的玉器很轻小,但执持在手时要表现得很庄重,让人觉得玉器很沉重仿佛有不胜之容。凡是执持主器或排持币、圭、玉器之时,如只需单手使用,按规定必须用左手,而不能用右手。根据我国的传统观念,以左为上首,代表阳,执玉必须用左手方为正确。当需要行走时不可大步跨越不能跑步前进,必须是不紧不慢、小步前进。前足跨出,后足立即跟,两足紧紧相连,有如车之运转,连续而不间断。这一条规定虽然并不难到,但细想起来,其减慢诚恐之状如在眼前,古人对玉的态度可谓是敬之而又慎之矣。
其四曰:“君无故玉不去身,人上无故不撤县士无故不撤军瑟。”这句话的意思是天子诸侯如无特殊变故,玉不能离身。大大级的官员如无特殊变故,个能去掉身上的佩饰。士如无特殊变故不能去军瑟。也就是说,是永远不能离身的。
第三个方面是用玉尚慎。一枚瑞玉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用的,怎么用?什么时候用?如果用的不适当,说不定也有杀身之祸。这当中有很严格的规定。根据《礼记》的论述我们发现两个重要的区分,一个是公礼和私礼的区分,另一个是喜事和丧事的区分。
关于公礼和私礼的区分,《礼记·都特牲》一段话;朝几大夫之私见非礼也。大夫执圭而使以申对也。不敢私觐,所以致敬也。而庭实私觐,何为手渚们庭。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二君也。
朝觐原是诸侯朝见帝玉的专利,春天见为朝,秋天前见为“觐”。这段引文中的“时既有朝见之解,又有拜见之意。将这一段引文译成现代白话的意思是:关于朝觐的规矩,大夫和拜见之事,这不减礼的范畴。大夫执夫到邦国去执行使命,以玉申信,表示执行玉命。不敢私自去行拜见之礼,是为了表示对天子的忠心和对诸候的敬意。因为如果在私宅行私下拜见之礼,那怎么能成为代表国家的大堂礼节呢?作为天子之臣下,心中只有一个国君而绝不敢有二心去做私人外交的。这是一段关于外交礼节方面的政策规定。大夫受国君之命,担任特命全权代表,执持命圭出使外域。他行觐见之礼,出示玉器,是表示代表天子的意愿。如果违反了这一条,就不是代表国命。为人之臣,应忠心耿耿,不可有二臣之心。这一条是说在执玉行礼的时候,也要掌握好分寸尺度,避免引起政治上的麻烦。由此可以看出,古人在礼仪之中特别着重用玉之慎。
关于喜事和丧事中两种不同用玉的区分,《礼记·檀弓》选用了一则故事来说明问题:石骆仲年,无适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刚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祈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石祈子兆。卫人以龟为有知也。
故事的大意是:石骆仲死了,他没有嫡亲的儿子,只有庶子六人。这就要通过占卜来确定谁可以代替嫡子的继承权。掌卜的人说:“谁沐浴佩玉,谁就可能在占卜中获得吉兆。”
于是乎有五个人都进行了沐浴并佩戴了玉饰。可石析子却说:“哪有在服亲丧期间沐浴佩玉的规矩呢?”只有他没有沐浴也没有佩玉。经过用龟甲占卜,果然是石析子获得了吉兆,得到了继承权。卫国人都说龟是有神灵先知的。其实,这并不是龟的灵验,而是关于执行礼制方面的宣传教义。在六位庶子当中,有五个人相信沐洛佩玉能得吉兆,其实他们都不合礼仪的规范,故而大错特错了。只有石祈子能知礼并切实地按礼办事,因此也只有他能享受合法的继承权。这是以礼取人、以德取人的一则典故。通观“三礼”,佩玉应总是吉祥的事情,但也得分清事理和场合,在亲丧期间佩玉是大逆不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