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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家训品读】教子篇之八
来源: 立身国学教育  2014-10-13 10:12:00   责任编辑:郝菁  www.k618.cn
内容提要:事亲须当养志,爱子勿令偷安。

 

  【图语:尝粪忧心,庾黔娄】

  【原文】

  事亲须当养志,爱子勿令偷安。

  【出处】

  《增广贤文》

  【释义】

  “养志”一词出自《孟子离娄上》: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译文】

    侍奉父母要做到奉养他们的心意,即使疼爱儿女也不能让他们只图眼前的安逸。

 

【本文责编:郝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