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语:古代家教故事】
【印光法师谈家教】系列之九
其莲社①,当名敦伦②莲社。凡入此社者及演说者,必须要注重敦伦尽分。而遇父言慈,遇子言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各各要尽自己职分。而为父母教训儿女,实为天下太平之根本。而欲人各尽分,非认真提倡因果报应③,决无实效。汝能如是行,当必有相观而善④者。(《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四 《复宁德晋居士书三》)
【注释】
① 莲社:佛教净土宗又称为莲宗。结社提倡念佛的组织称为莲社。最初的结社是晋代庐山东林寺高僧慧远与僧俗十八贤人结社念佛。
② 敦伦:注重人伦。敦,注重,崇尚。
③ 因果报应:因果报应通于三世,现生作善作恶,现生获福获殃,叫做现报。今生作善作恶,来生获福获殃,叫做生报。今生作善作恶,第三生,或第四生,或十百千万生,或至无量无边劫后,方受福受殃者,叫做后报。后报的时间迟早不定。凡是人所作的善恶业,决没有不产生果报的。
④ 相观而善:观察好的榜样,使自己也变善。
【按】
民国二十年(1931),陕西宁德晋居士成立莲社提倡念佛,请大师作序。大师阴历四月初三回信,给该社命名为敦伦莲社。这一段是大师对宁居士谈敦伦莲社的宗旨。大师认为在世间法方面社员要注重敦伦尽分,具体内容就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每个人都要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作为父母教训儿女,实为天下太平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