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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不给赡养费 患病老人求助法官
来源: 立身国学教育  2015-09-24 14:44:00   责任编辑:沈碧梅  www.k618.cn
内容提要:近日,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图语:赡养老人】

  近日,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由于申请执行人张某年事已高,患有脑血栓,行动不便,执行法官亲自将执行回的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中。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住宁城县热水开发区娘娘庙村,和妻子一直未生育子女,1988年将自己的侄子收为养子,并精心照顾。养子现已娶妻生子。2012年,张某的养子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张某患了脑血栓,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养子却不尽赡养义务。为此,张某将养子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其养子每月给付400元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其养子未按时履行判决。无奈,张某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来到法院申请执行,求助法院执行局帮他索要赡养费。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赡养案件的执行,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进行执行,执行法官3次到外地寻找被执行人,行程1000多公里,多方求助他人帮忙找到被执行人。最终,执行法官做通了被执行人的工作,其自动履行赡养义务,将赡养费交至法院。当法官到张某家里把8500元赡养费送到张某手中时,老人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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