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师道尊严>帝师·清朝·巩建丰10
帝师·清朝·巩建丰10
来源: 立身国学教育  2015-03-16 11:03:00   责任编辑:陈笠翁  www.k618.cn
内容提要:巩建丰(公元1673年--公元1748年),汉族,清朝教育家,伏羌县(今甘谷县)人。三年散馆后授翰林院检讨,后升编修。

    【图语:巩建丰】

  巩建丰(公元1673年--公元1748年),汉族,清朝教育家,伏羌县(今甘谷县)人。巩建丰谦谨好学,7岁能诗,10岁能文,21岁入泮。多次乡试不第后,在县城柳湖滨开馆授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巩建丰参加陕甘乡试,主考官余长策赞其文“有儒者气象”。中举人后,赴京会试和殿试,两试皆中。因德才兼优,又擅长诗文书法,选为庶吉士,入庶常馆深造经史、诗词和满文翻译。三年散馆后授翰林院检讨,后升编修。

  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适逢康熙帝六十大寿,故特设“万岁恩科”取士。年届四十的巩建丰遂赴西安参加乡试,结果中举。旋即又赴北京参加会试和殿试,两试皆捷,赐进士出身,官翰林院庶吉士,后授翰林院检讨,充国史馆纂修官。公元1723年,雍正帝即位,巩授任为日讲起居注官。雍正帝曾对其近臣说:“巩某持重老成,尔等讲官皆当效法”每蒙差使,赐御物累累。不久升授詹事府右春坊右允兼翰林院编修。

  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巩建丰被授任为云南省提督学政。巩到任后谢绝请托,主试查访,鼓励各地兴办学校,严格科试制度,亲自草拟了《滇南课士条约》。他还特别注意移风化俗,提倡朴素节俭之风,反对大肆操办婚葬陋习。同于他在任内能除弊兴利,持衡取士,使云南“文化渐伸”为当地造就了一批人才。他在云南兴学取士和移风化俗之举措,使滇人长期传颂。“撤迹所至,人皆争乐道之。”巩三年任满后升为朝议大夫,翰林院侍读学士、殿试读卷官。

  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年近华甲的巩建丰早己无心朝政,便以头晕目眩为由奏请归田事亲,洒泪陈情,蒙雍正帝允许,辞官归里。回乡后以教学著书为务,灌园吟诗为乐,度过了他的晚年。他曾在县城文庙建东西两坊,教授生徒数百人。还常秦州书院讲学,远近学者纷纷登门求教,被奉为“关西师表”。在他的门下,出了诸如李南晖、胡茂等不少颇有影响的学者。

 

 

【本文责编:陈笠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