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古代中国研究需要重视虚词知识
虚词的系统研究,最早可追溯到元代卢以纬《助语辞》,到清代王引之《经传释词》达到高峰,近代学者杨树达《词诠》等又结合科学的语法观念,进一步推进了虚词的研究。这些虚词研究的成果,要注意多加检索和利用。然而可惜的是,在古代中国研究中,不重视虚词研究的成果和误用虚词研究的成果的例子还是比较多的。下面以“非”、“一”二字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当虚词讲的“非”,经籍又作“匪”。王引之《经传释词》“非”、“匪”二字条列有3个义项:
(1)非,不是也。匪,非也。
(2)非,不也。匪,不也。
(3)匪,彼也。
其中(1)、(2)两个义项是常用义,第(3)个义项是特殊用法,因而论证比较详细:“《广雅》曰:‘匪,彼也。’家大人曰:《诗·小旻》‘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襄八年《左传》引此诗,杜注曰:‘匪,彼也。’‘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犹下文言‘如彼筑室于道谋,是用不溃于成’,亦犹《雨无正》曰‘如彼行迈’也。又《定之方中》曰‘匪直也人,秉心塞渊’,言彼正直之人,秉心塞渊也。《匪风》曰‘匪风发兮,匪车偈兮’,言彼风之动发发然,彼车之驱偈偈然也。《都人士》曰‘匪伊垂之,带则有馀。匪伊卷之,发则有旟’,言彼带之垂则有馀,彼发之卷则有旟,犹上文言‘彼都人士,垂带而立。彼君子女,卷发如虿’也。解者训‘匪’为非,故多不安。”注中所引《广雅》见《释言下》,王念孙《广雅疏证》:“《诗》中‘匪’字,多有作‘彼’字用者……《小雅·四月》篇‘匪鹑匪鸢,翰飞戾天。匪鳣匪鲔,潜逃于渊’,言彼鹑彼鸢则翰飞戾天,彼鳣彼鲔则潜逃于渊,而我独无所逃于祸患之中也……《何草不黄》篇‘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言彼兕彼虎,则率彼旷野矣,哀我征夫,何亦朝夕于野而不暇乎?……说者皆训‘匪’为‘非’,失之。”相似的说法还见于王引之《经义述闻·毛诗上·匪直也人》条、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等。清人吴昌莹《经词衍释》进一步指出,不但“匪”可以用作“彼”,“非”字也可以用作“彼”。如《左传》昭二十二年“非言也,必不克”,犹彼言也,必不克。